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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

2025.03.11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医疗机构:

根据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督局《关于调整全省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省公立医疗机构使用非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已取得有效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计划2025年采购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均应参加省级集中采购,本年度组织一次。

二、各市医保局负责组织辖区内计划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填写《省级集中采购医疗机构信息表》《省级集中采购设备登记表》《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委托书》《医用设备采购需求说明表》(附件1-4)。各市医保局汇总形成《省级集中采购信息汇总表》(附件5),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纸质版附件1-5统一寄至省医药采购中心。省属医院按上述要求直接报送纸质版附件1-4。

三、采购单位在2025年3月31日前登录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医用设备管理系统”(http://sjsb.ahyycg.cn/)填报相关信息。各市医保局登录“医用设备管理系统”负责采购单位信息初审工作。“医用设备管理系统”登录账号密码与“检验试剂交易监管系统”的一致。

四、采购单位要严格按照乙类大型设备配置审批结果进行申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上报采购需求。在上报需求、反馈意见时,不得有排他性、特指性。已报名参加集中采购项目的计划,不得随意撤回。按时签订、履行采购合同,及时组织验收。

联系电话:省医药采购中心   王昊然、陶玉麟 0551-62651993

               价格招采处       兰海涛 0551-69029725

邮寄地址:合肥市益民街20号卫生援外大楼六楼省医药采购中心医用设备科

 

附件:1.省级集中采购医疗机构信息表 

2.省级集中采购设备登记表 

3.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委托书 

4.医用设备采购需求说明表

5.省级集中采购信息汇总表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7日

    1.省级集中采购医疗机构信息表.docx

    2.省级集中采购设备登记表.docx

    3.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委托书.docx

    4.医用设备采购需求说明表.docx

    5.省级集中采购信息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