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4.12.24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为了规范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举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处理举报,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山西省医疗保障局结合本省实际,起草了《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请注明理由、依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8日。
电 话:0351-6819838
电子邮箱:sxybjjgc@163.com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B座八层),山西省医疗保障局,邮编030021
附件:
1.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