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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4.12.24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为了规范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举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处理举报,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山西省医疗保障局结合本省实际,起草了《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请注明理由、依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8日。

 

电    话:0351-6819838

电子邮箱:sxybjjgc@163.com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B座八层),山西省医疗保障局,邮编030021

 

附件:

1.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山西省医疗保障举报线索信息登记表

3.山西省医疗保障举报线索受理决定书

4.山西省医疗保障举报线索不予受理决定书

5.山西省医疗保障举报线索交办单

6.山西省医疗保障举报线索延期处理申请表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