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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关于成都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2024.02.23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为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依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川医保规〔2022〕11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2022版)>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3〕1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川医保规〔2023〕10号)等规定,我局按照“总量控制、有升有降、支持基层、同城同价”原则,按程序启动了我市市级定价管理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市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调整工作,经数据测算、综合分析、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后,形成了《关于成都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予以公示。

为及时实施有关价格调整,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将修改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市医疗保障局指定电子邮箱:cdsybjybc@163.com。

 

附件: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都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