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冀医保函〔2025〕3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24号)要求,对我省现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
(一)新增“A型超声检查”等1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1)。
1.“床旁检查”,指因患者病情危重或无法自行前往检查科室,由检查科室人员移动设备至患者病床旁进行检查。
2.“B型超声检查”和“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常规)”中的“部位”,指颅脑、涎腺(含腮腺、颌下腺、引流区淋巴结)、甲状腺(含甲状旁腺、颈部淋巴结)、五官、胸部、腹部(含肝胆胰脾)、胃肠道(含胃、大肠、小肠、肠系膜)、腹膜后(含肾上腺、腹膜后淋巴结)、泌尿系(含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女性生殖系统、男性生殖系统、盆底、乳腺(双侧,含引流区淋巴结)、关节、体表软组织、浅表淋巴结(含颈部、腋窝、腹腔、腹股沟)、周围神经。关节具体指:单个大关节(如:肩、肘、腕、髋、膝、踝关节)、颈椎、胸椎、腰椎、单侧手掌部及指间关节、单侧足跖趾及趾间关节、单侧颞颌关节、单侧肩锁关节、胸锁关节。应开展双侧超声检查,实际情况中单侧开展的,减半收费。
3.“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血管)”和“超声造影(血管)”中的“部位”,指双侧球后血管、双侧颈动脉、双侧锁骨下动脉、双侧椎动脉、腹主动脉、肠系膜动脉、子宫动脉、单侧上肢动脉、单侧下肢动脉、双侧肾动脉、腹腔动脉(含腹腔动脉、脾动脉、肝动脉)、双侧髂动脉、双侧足动脉、双侧颈静脉、单侧上肢静脉、下腔静脉、肝静脉、门脉系统(含门静脉、脾静脉、肠系膜上静脉)、双侧肾静脉、双侧髂静脉、单侧下肢静脉、体表血管、双侧精索静脉等。除以上已经明确的部位外,医疗机构增加收费部位,须向省级医保部门进行备案。
4.“对比剂”含药品及非药品类对比剂,非药品类对比剂包含在价格构成中,药品类对比剂按药品管理收费。
5.“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是指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进行的超声检查诊断,不得与主项目同时收费。
(二)修订“临床操作的A超引导”等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2)。
(三)停用“A型超声检查”等65项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3)。
二、有关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务必于2025年4月14日24时前完成费用上传工作。各市医疗保障局要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部门协调,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目录,指导各医疗机构政策落地实施。
(二)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增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5年4月15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反馈。
附件: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