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连云港市试行期满转归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2025.07.18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部分试行期满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转归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履行相关程序,拟定我市部分试行期满转归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7月18日-7月24日17:00止。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相关情况,逾期不再受理。联系方式:0518-85585705、lygybjzcc@163.com。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