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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黄芪、西洋参、灵芝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黑卫食品规发〔2021〕9号

2021.10.29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地)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省疾控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工信厅、商务厅、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黑龙江省黄芪、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黑龙江省商务厅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黑龙江省黄芪、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

 

政策解读链接地址:http://wsjkw.hlj.gov.cn/pages/617b93b112c15b31d7f5e6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