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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1.08.03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落实《北京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老龄〔2020〕13号)工作任务,加快构建我市与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相适应的公平可及、综合连续、覆盖城乡、就近就便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开展包括老年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服务。创新老年健康服务的体制机制和服务模式,推进业务融合发展,有效提升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服务等各项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北京。

二、工作目标

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2021年各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达标率不低于45%。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管理,规范制度建设

已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与规范开展老年健康服务所必需的老年医学、安宁疗护、护理、家庭病床、巡诊等诊疗科目。积极开展社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通过建立老年健康服务相关工作的管理制度,优化服务流程,按照《北京市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见附件1)开展相关服务。

(二)保障支持,夯实体系建设

市区两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要充分发挥在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中的枢纽、平台作用,加大投入、加强管理,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示范引领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各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继续完善机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各区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示范引领开展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分享规范高效的管理运营机制、规范综合连续全流程的老年健康服务经验,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注重人才,加强队伍建设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区两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针对不同岗位开展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升各类人员管理和业务能力,推动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管理干部要熟悉工作流程胜任管理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要工作思路清晰、责任落实到位;专业技术人员要掌握服务规范,专业技术娴熟。

(四)强化培育,提升规范能力

各区卫生健康委根据辖区情况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利用区域资源提升辖区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市区两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加强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抓好工作统筹,融合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等;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补齐短板,按照规范开展老年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社区老年健康服务。

(五)依托信息,优化服务效率

整合利用好各类信息化系统支持日常开展老年筛查评估、疾病诊疗、康复服务、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服务工作,助力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利用互联网+健康服务、物联网+健康管理、智慧家医等信息化手段,为老年人提供机构和居家老年健康服务,提升服务获得感。利用信息系统对日常工作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管理数据评价。

四、工作安排

(一)项目启动阶段(7月)

印发《北京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和《北京市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评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2),召开全市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会,全面部署规范化建设工作,明确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规范和标准等业务培训工作。

(二)工作推进阶段(7-10月)

各区卫生健康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积极组织并指导本辖区各有关机构积极申报参与规范化建设;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规范和标准扎实推进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各区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指导中心,要与北京社区健康促进会积极配合,组织开展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评价、交流和学习。

(三)评价验收阶段(10-11月)

各区卫生健康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参加规范化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区级评价验收,评价得分≥85分(满分100分)的机构可申请市级评价验收。2020年被评为“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的机构可直接申请市级评价验收。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组按照规范和标准对各区推荐上报的机构进行评价验收。市级评价验收得分≥85分为达标,授予“北京市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区卫生健康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要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高度,高度重视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落实,组织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

市、区两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要按照市卫生健康委整体部署和区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积极指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参与区级评价验收。

北京社区健康促进会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项目推广、管理和具体组织实施,组建专家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规范和评价标准,组织业务培训、专家指导和市级评价验收。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市级评价验收,对达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授予“北京市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

北京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结合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进程,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落细落实。

(二)统筹推进,创新务实

发挥区、街、居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协同支持作用,完善支持体系,强化协同机制,促进机构内资源结构调整和合理配置。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融合,研究制定加强老年健康服务质量管理的标准和规范服务行为的措施,强化质量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培养全科、老年医学、护理、安宁疗护等人才,建立一支能够适应老年人不断增长健康服务需求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较高的社区老年健康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坚持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中医药在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等领域的特殊作用,满足老年人对社区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的需求。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加强政策研究,完善配套措施,积极探索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财政、民政等多部门政策融合。

(三)纳入考核,动态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市级机关对各区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对“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复核评价,对达不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单位将取消称号。

(四)各区卫生健康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填写“规范化建设单位报名”(报名链接:https://jinshuju.net/f/XcY7UU),并及时查询(查询链接:https://jinshuju.net/f/XcY7UU/s/C3qsn2)已报名机构名单,敦促未报名单位及时填报,确保不少于45%的机构数量要求。

(五)各区需在10月中旬前完成区级验收,10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机构验收申请表(见附件3)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验收评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 北京市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docx

附件2 北京市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docx

附件3 北京市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验收申请表.docx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北京社区健康促进会宋妍,13693181893;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李晋,83970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