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关于征集《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3.11.14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扎实推动我省生育配套支持措施落地见效,我委起草了《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集意见。
公众可于2023年11月21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发送至电子信箱:swjwjczdc@163.com;纸质版请邮寄至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省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收,邮政编码130051。未经同意,禁止任何媒体转载、使用、解读征求意见稿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