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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安徽省202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皖卫传〔2025〕64号

2025.03.28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及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省属医院,委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根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结果,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研究决定,批准公布202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365项(见附件1)。批准项目详情请登录“安徽省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查询。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办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ahscme.cn)做好项目申办、项目审核、信息反馈和学分授予的全过程管理。申办单位须提前2周将项目办班通知及日程安排报送省继教办,并在项目举办结束后1个月内网上反馈项目执行情况,同时将所有学员名册、原始签到薄(半日签到)各1份报送省继教办核查存档(见附件2、3)。电子学分办理流程见附件4。

二、各申办单位应严格遵守项目管理规定,不得更改项目编号、名称、负责人、内容及授予学分等项目信息。如举办继教项目时间、地点或师资变更的,必须在项目举办前一个月书面上报省继教办批准。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格考勤和考试(考核)等制度,不得违规收费和违规授分。所有项目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不得跨年度举办。项目的网上执行情况反馈须在2026年1月10日前完成。

三、项目举办负责人应通知参加学习人员携带继教IC卡或提供继教IC卡号。项目执行效果与项目申办负责人下一年度申办项目情况挂钩。培训结束后,参加学习人员培训满意度作为项目授予学分的依据之一。每年省继教办将向项目评审专家反馈年度内项目执行情况。

四、省继教办对今年全省批准的项目按照10%比例现场督导抽查。重点督导抽查项目学时、内容、师资、签到及考勤考核等情况,并适时通报结果。督导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评审依据,严重违规者将直接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各项目申办单位应主动接受省、市两级继教委的监督管理。

五、为落实国家继续医学教育政策,自2025年开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再划分Ⅰ、Ⅱ类。

六、联系方式

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时小莹

电话:0551-62829118

邮箱:ahsjjb@163.com

地址:合肥市龚湾路15号省医学会210室

邮政编码:230061

 

附件:1.2025年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

2.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学员名册

3.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签到簿

4.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电子学分办理流程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3日

关于公布安徽省202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docx

 

关于公布安徽省202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