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北京市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GSP现场检查适用性条款说明(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1.12.29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放射性药品经营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放射性药品特殊性,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GSP现场检查适用性条款说明(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2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邮寄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304室 药品生产处,邮政编码:100053
2.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放射性药品经营反馈意见”,邮箱地址:ypscjgc@yjj.beijing.gov.cn
3.传真:010-83560728
4.电话:010-83979466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GSP现场检查适用性条款说明(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