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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整治边远地区和特殊人群‘看病难’问题,建立巡诊机制服务群众”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22〕595号

2022.05.18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继承发扬苏区医疗卫生工作“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优良传统,根据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将“整治边远地区和特殊人群‘看病难’问题,建立巡诊机制服务群众”纳入2022年“点题整治”项目。省卫健委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关于“整治边远地区和特殊人群‘看病难’问题,建立巡诊机制服务群众”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整治边远地区和特殊人群‘看病难’问题,建立巡诊机制服务群众”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继承发扬苏区医疗卫生工作“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优良传统,根据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将“整治边远地区和特殊人群‘看病难’问题,建立巡诊机制服务群众”纳入2022年“点题整治”项目,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医院、“移动医院”巡诊项目,2022年重点推动千名医师下基层,缓解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情况,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建立完善巡诊机制。其中,从县级以上医院抽调1000名以上中高级职称医师进入全省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尤其是边远地区的相关单位进行医疗帮扶;省市级医院结合对口帮扶等工作参与对应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援工作;“移动医院”不定期前往各地特别是边远地区巡诊,探索组建“行走的医生 移动的医院”,为基层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优质医疗服务。到10月底,25个薄弱县(市)综合医院、所在地县政府与输出医院签订三方帮扶合作协议;约有8000人次中高级职称医师下基层服务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移动医院巡诊至少两次。到12月底,中高级职称医师下基层服务累计达10000人次,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医院人次达80人,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逐步建立上下联动的巡诊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受援单位为全省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覆盖,支援单位为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单位按要求派驻医师,结合医疗联合体、对口帮扶等工作,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每月至少在受援单位工作1天。已经按照对口帮扶在县级医院驻点工作的省市级医院医师根据当地安排做好支援工作。支援期间,重点加强技术支援和管理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以及开展疾病诊疗、健康宣教等巡回医疗工作。支援医院根据受援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情况,以及当地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帮助受援单位提升上转率高、就医需求大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以患者需求为中心,结合基层实际情况,推广临床适宜技术的应用,不断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和项目。从规范诊疗行为、提升技术水平、优化服务流程等方面进行指导支持,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标准建设。通过组织专题讲座、教学查房、病例讨论、线上教学等形式对受援单位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主动学习的意识和能力,提升临床技术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可开展远程会诊、影像、心电等远程医疗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
  (二)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薄弱县医院。聚焦县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薄弱县,指定省级和厦门市级综合实力较强的8家三级医院采取组团式“院包院”或“院包科”帮扶、托管、领办等方式,对口帮扶25个薄弱县(市)综合医院。支援单位是省市级三级医院,受援医院为25个薄弱县医院。由受援县医院、所在地县政府与输出医院签订帮扶合作协议,完善帮扶机制,明确权责义务,采取“院包院”“院包科”等组团式帮扶,对照目标落细落实帮扶任务。输出医院围绕帮扶重点,提高对口帮扶人员与受援医院需求的匹配度,派出管理团队全面参与受援县医院运行管理,派出人员担任县医院院长或副院长的,连续任职时间不少于2年;派出人员担任县医院科室负责人的,连续任职时间不少于1年。其他下派专技人员可采用连续派驻、定期坐诊、专家会诊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开展“移动医院”巡诊工作。依托省市高水平医院实施“移动医院”项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定期安排“移动医院”巡诊,2022年重点面向龙岩、三明、宁德、南平等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组织巡诊活动。
  三、工作安排
  (一)2022年5月31日前。省卫健委负责组织、推动并跟进医师下基层、“移动医院”巡诊、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开展情况,探讨将医师职称晋升和下基层相挂钩,医师下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时长可累计算为医师职称晋升时的下乡服务时长。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医疗机构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要求,聚焦医疗服务中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边远地区或特殊人群“看病难”问题,结合《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2022年度“千名医师万人次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时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方案》,参照本工作方案制定年度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省属医疗机构参照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市)综合医院名单,结合本单位的城市医疗集团、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医联体形式及受援单位需求,参与对应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援工作。各设区市卫健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根据辖区内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需求,结合医院实际,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派驻合适的医师到辖区内所有的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其中市属医院的医师占比30%。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和省属医疗机构应于5月31日前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省卫健委。
  (二)2022年12月31日前。支援医院和受援单位按照工作计划,认真开展支援工作。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要加强监督指导,尽快完成首批支援人员下基层,并报送第一个月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此后每月5日前报送前一个月工作进度推进情况。省市高水平医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强“移动医院”配置且不定期实施“移动医院”巡诊,及时将“移动医院”巡诊工作量逐级报送到省卫健委。
  (三)2022年10月1日-12月31日。各县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支援医院和受援单位对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辖区内市级医院实施的“移动医院”巡诊情况、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进行阶段性及年度总结和自评。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对辖区内阶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形成阶段报告和年度报告,分别并于2022年10月20日、12月10日前报送至省卫健委,省卫健委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院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尽责,建立专项整治联合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直接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落细各项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让百姓感受到就医的幸福感。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要压紧压实各支援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责任,采取“四不两直”等形式对整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实行“行政部门定期检查、支援单位平时督查、受援单位日常考核、派驻队员相互自律”的管理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支援医院要对于支援工作优秀人员,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提拔任用、各项评优优先时优先考虑,受援单位要为派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证、生活保障和安全保障。派驻人员下基层所需费用回原单位报销,鼓励支持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支援派驻人员的工作业绩给予一定报酬。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支援医院和受援单位要做好宣传引导,提高工作积极性。日常要充分挖掘、总结并推广典型经验,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引导作用,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结果运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支援医院和受援单位要将专项治理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工作相挂钩,对活动执行效果差,工作推进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令整改或通报批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