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贵州】2022年全省药政工作要点

2022.05.13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是加快推进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全省药政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和省委第十二届十次全会、省“两会”精神的具体安排。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持续推进短缺药品保供稳价,不断加强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等工作,进一步提升药事管理水平和药学服务能力,切实推动全省药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不动摇。持续强化国家基本药物主导地位。督促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强化基本药物规范配备、优先使用。指导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完善统一用药目录和供应保障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逐步实现品种、剂型、规格、产品的一致。

二、加大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监管力度。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监管,定期核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补助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深入分析查找补助资金在拨付使用中存在的管理问题并迅速整改落实,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高效使用。

三、强化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强化平时考核,科学设定考评指标,制定《2022年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方案》,将日常监督考察结果与第三方评估考核结果相结合,确定考核成绩。系统分析考核结果,总结经验,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

四、探索创新建立公立医院总药师制度。鼓励改革积极性高、创新意识强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总药师制度。加强对试点地区的工作指导,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制定公立医院总药师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挥总药师提高药事管理水平,强化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促进药学服务模式转型,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加强医院药学学科建设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持续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充分发挥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联动机制作用,做好短缺药品清单动态管理。落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公立医疗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分级处置工作责任,及时发现、核实、报送短缺药品信息,对国家和省级清单内药品重点监测。医疗机构建立健全急(抢)救药品储备管理制度,合理设置急(抢)救药等特定药品库存警戒线。鼓励县域中心医院加大易短缺药品储备力度,规范开展药品替代使用。研究制定临床罕见病用药保障方案,为临床罕见病用药需求提供保障。

六、全面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全覆盖。持续加强药品使用监测工作,制定《2021年度贵州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实现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数据采集报送全覆盖,加快药品编码推广应用,实现与全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编码的有效衔接,完善信息安全制度,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加强本区域信息数据的分析应用,准确掌握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情况,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七、稳步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开展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鼓励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结合基础积累、技术特长和自身需求,重点对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创新性、适宜性、可及性多维度开展综合评价。按照《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管理指南(试行)》对申报入围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项目给予积极支持。

八、不断提升药学高质量服务水平。推进各地开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加强药学人员队伍建设,鼓励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多学科会诊、用药咨询、药学门诊等工作,提高药学服务能力和水平。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通知》,支持发展居家社区药学服务,加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药物配备和用药监护,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能力。

九、持续做好带量采购药品临床配备使用。指导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求优先使用带量采购药品,并按照采购合同完成约定采购量。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带量采购药品情况进行监督,将采购和使用情况纳入统一集中考核,对任务量完成滞后的医疗机构要及时督促其查找原因并按期整改。

十、持续抓好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和“作风过硬不过夜、健康卫士勇担当”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把巡视发现未按省级规定配备基本药物、线下采购药品、加价销售药品和基本药物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整改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改革等有机结合起来,堵塞漏洞,全面整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条条见成效,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