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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做好十三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 集中带量采购品种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2〕25号

2022.05.17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在长部省属医疗机构:

    根据工作部署,我省会同河南等十三省(区、市、兵团)开展省际药品集团带量采购(以下简称“河南省际联盟”)工作。为做好本次联盟集采工作,现就相关药品计划采购量数据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一)填报范围:国家第二、四批集采2022年采购周期到期药品通用名及相关剂型、规格、生产厂家(详见附件)。

    (二)填报单位:全省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军队医疗机构按要求进行数据填报;鼓励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自愿、如实填报。(以下简称“医药机构”)

    二、填报内容及方式

    本次采取线上直报方式进行,由医药机构按照企业产品填报2021年历史采购量和下一年度采购需求量。

    各级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医药机构,在规定的系统开放时间内通过“十三省(市、区、兵团)药品采购联盟报量平台”(下称“系统”,网址:http://pub.smpaa.cn/hnblxt)完成历史采购量和采购需求量的填报工作,并上传承诺函,品种清单和承诺函模板可在系统中下载。本次联盟采购实行按照企业品牌和规格报量,如医疗机构所需企业品牌不在报量目录内,可通过系统在“其他企业”一栏按照指定规格自行折算后填报需求量。

    各级医保部门和医药机构账号及密码沿用第七批国家集采账号密码。

    三、时间安排

    医药机构填报时间:2022年5月17日0时—5月23日24时。填报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数据补报。

    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2年5月26日24时前,各级医保部门完成历史采购量和采购需求量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医药机构数据填报是集中采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数据填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覆盖,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并督促医疗机构按统一要求,在截止期限内如实填报相关采购数据。各医药机构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准确。

    (二)各级医保部门要认真检查审核本辖区内医药机构填报数据,及时纠正数据差错,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扎实做好此次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量工作。

    联系人: 王朝晖(负责平台数据核对) 电话:0731-89665107

             汪细和(负责市州数据上报) 电话:0731-84900370

    附件:十三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目录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6日

(2022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