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2月11日

2025.02.11
读要网

【国家】关于开办《中国药品标准》“中药分析新技术与新方法”专刊征稿的通知

2025-02-11 【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药以其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为增进人民健康作出重要贡献。中药质量控制与标准化管理是中药现代化的关键,涵盖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药提取物及中成药等各类中药产品。在现有检测指标基础上,要充分考虑药效物质与生物活性,还要特别关注中药质量安全风险,包括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等外源性有害成分及内源性有毒成分的风险评估及限量要求。

【国家】2025年2月11日中药品种保护受理公示

2025-02-1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国家药监局关于2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5年第8号)

2025-02-1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云姮曼沐浴液等2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国家】关于更新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通知(2025年2月11日)

2025-02-11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25年1月11日-17日药品维护信息进行了审核,完成了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更新,现予以公布。具体公布信息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网址https://code.nhsa.gov.cn。

【国家】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集采降低生育费用助力生育友好社会建设

2025-02-11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推进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基因检测领域秩序,降低群众负担,2024年10月17日,江苏省医保局以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为切入口,创新集采模式,开展基因检测服务集采。本次集采,共有省内17家产前诊断医疗机构和10家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参与,经过竞价,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有效降价,17家省内产前诊断医疗机构和10家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中选,检测服务能力充足,可有效满足全省检测需求,采购取得预期成效。

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企业报备联系人的通知

2025-02-10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方便医药机构、医护人员和社会有关方咨询沟通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质量和供应有关情况,现收集中选企业联系人。请第7至10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的中选企业于2025年2月21日下午16时前,登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址:fuwu.nhsa.gov.cn)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填报”模块,在“企业注册信息维护”界面报备本企业各中选品种的联系人信息(见附件)。联合采购办公室将在本网站统一公开各采购品种的中选企业联系人姓名、电话及邮箱。请相关企业予以配合。

【国家】关于拟实施“医保影像云索引”的公告

2025-02-10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助力探索建立医保影像云共享路径,加强对影像云文件的管理和应用,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力量编制了“医保影像云索引”,用以标识每位患者在医疗机构内进行影像检查时生成的唯一影像云文件,现向社会公示。欢迎行业同仁、社会公众关注,并可通过邮箱的形式对“医保影像云索引”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

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2025年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2025-02-10 【国家医疗保障局】

2月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4年全国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动员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章轲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滔、颜清辉出席会议。会议强调,要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持续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治理。强化党建引领,在全国医保系统开展“强党建、守底线、严整治,打造‘人民在我心中’的医保铁军”专项行动;突出治理重点,聚焦医保基金管理、使用、监督等方面开展重点治理;加强工作协同,全力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贯通融合各类监督,强化监督合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奋力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国家】关于征求《采用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具备闭环功能的植入式神经刺激器感知与响应性能测试方法》医疗器械国家标准立项申请意见的通知

2025-02-11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

根据《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的要求,全国外科植入物和矫形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源植入物分技术委员会对《采用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具备闭环功能的植入式神经刺激器感知与响应性能测试方法》医疗器械国家标准立项申请项目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03月10日前反馈意见。

【国家】关于征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用医疗器械辅助生殖用液中二甲基亚砜的测定》等3项医疗器械国家标准立项申请意见的通知

2025-02-11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根据《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的要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用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用医疗器械辅助生殖用液中二甲基亚砜的测定》等3项医疗器械国家标准立项申请项目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03月10日前反馈意见。

【国家】关于征集17α羟孕酮等3个国家标准品/参考品协作标定单位的通知

2025-02-10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中检院拟开展17α羟孕酮冰冻人血清国家标准品、万古霉素/伏立康唑/氟康唑冰冻人血清国家标准品、Y染色体微缺失国家参考品3个国家标准品/参考品的首批研制工作,相关信息见表1。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二批)工作的通知

2025-02-11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我国生物医用材料研制生产及应用进程,推进生物医用材料上下游协同创新攻关,更好支撑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联合开展了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二批)工作。现就北京地区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关于印发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2025-02-11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医保发〔2019〕7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我局按程序启动了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经履行实地调研、数据测算、综合分析、专家论证、报国家医保局审核等程序后,形成了《关于印发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予以公示。

【安徽蚌埠】关于正式核定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的通知

2025-02-11 【蚌埠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促进新医疗技术临床运用,不断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体系,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七号《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制定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府指导价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13号)、《关于修订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蚌医保价〔2024〕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第三方成本监审与我市实际,决定正式核定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28号

2025-02-11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我省组织的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首年采购期已于2025年1月31日结束,根据《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JHCDL202302)的相关要求,为确保首年协议期满后平稳有序衔接第二年协议期,按照工作部署,请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开展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对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2025-02-11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函》(医保价采函〔2021〕33号)要求,我局规范整合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拟定项目全省最高限价(见附件1),并同步废止现行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2)。

关于开展广东联盟阿哌沙班片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2025-02-11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保障广东联盟阿哌沙班片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顺利推进,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现开展广东联盟阿哌沙班片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见附件)部分产品的企业注册和信息维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江苏】关于新增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通知(六)-苏医保函〔2025〕14号

2025-02-10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布新增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信息的通知(九)》的通知,按照《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PLM202301)》第八条第(二)项,现将呋塞米片、盐酸去氧肾上腺素注射液等新增中选产品予以公布,新增中选产品不参与首年报量。自2025年3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