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5月10日

2024.05.10
读要网

【国家】关于更新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通知

2024-05-10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24年4月20日-26日药品维护信息进行了审核,完成了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更新,现予以公布。具体公布信息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网址https://code.nhsa.gov.cn。

【国家】2023年9月全国医疗服务情况

2024-05-1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份,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5.9亿(不包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数据),同比提高12.1%,环比下降2.3%。

【国家】2023年1-9月全国医疗服务情况

2024-05-1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9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51.1亿人次(不包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数据),同比增长6.0%。

【国家】2023年1-9月全国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病人费用情况

2024-05-1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9月,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390.9元,与去年同期比较,按当年价格上涨6.0%,按可比价格上涨5.5%;二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253.2元,按当年价格同比上涨10.7%,按可比价格同比上涨10.3%。

【国家】2023年10月全国医疗服务情况

2024-05-1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份,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6.3亿(不包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数据),同比提高21.1%,环比提高7.2%。

【国家】2023年1-10月全国医疗服务情况

2024-05-1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0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57.4亿人次(不包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数据),同比增长7.5%。

【国家】2023年1-10月全国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病人费用情况

2024-05-1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0月,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389.2元,与去年同期比较,按当年价格上涨5.0%,按可比价格上涨4.5%;二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252.2元,按当年价格同比上涨9.3%,按可比价格同比上涨8.8%。

【国家】2023年11月全国医疗服务情况

2024-05-1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份,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6.7亿(不包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数据),同比提高29.0%,环比提高5.6%。

【国家】2023年1-11月全国医疗服务情况

2024-05-1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1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64.1亿人次(不包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数据),同比增长9.4%。

【国家】2023年1-11月全国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病人费用情况

2024-05-1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1月,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389.5元,与去年同期比较,按当年价格上涨5.7%,按可比价格上涨5.4%;二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252.1元,按当年价格同比上涨7.7%,按可比价格同比上涨7.4%。

国家药监局关于恢复进口、销售和使用Celgene Corporation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的公告(2024年第60号)

2024-05-1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境外生产现场检查结果,国家药监局于2020年3月25日发布公告(2020年 第44号),决定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Celgene Corporation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英文名称:Paclitaxel For Injection (Albumin Bound),原注册证号:H20130650,受托生产企业:Fresenius Kabi USA, LLC,生产地址:2020 Ruby Street, Melrose Park, IL 60160, USA)。

关于公开征求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第三批)的《品种名单和药品说明书修订建议表》的通知

2024-05-1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根据《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工作程序(试行)》(2023年第68号)及《药审中心关于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工作细则(试行)》(药审业〔2024〕162号),我中心将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第三批)的《品种名单和药品说明书修订建议表》(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已上市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申报资料要求(化学药品)》的通告(2024年第22号)

2024-05-0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已上市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申报资料要求(化学药品)》(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器审中心赴山东调研医疗器械创新和监管工作

2024-05-1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4月24日至26日,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赴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考察调研,期间召开座谈会,了解医疗器械创新和监管情况,听取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并就医疗器械技术审评问题开展交流。

【国家】体外诊断试剂稳定性评价常见问题探讨

2024-05-1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体外诊断试剂稳定性是指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在制造商规定界限内保持其性能特性的能力,反映了产品能够随着时间的推移保持一致的性能特征。稳定性研究一般包括实时稳定性、使用稳定性、运输稳定性,是贯穿于整个试剂研发、上市前评价及上市后监测的重要内容,是产品有效期设计的依据。

国新办就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2024-05-10 【中国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郭宁宁,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林文斌介绍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国家】国新办就“培育新动能塑造新优势在新时代中部地区崛起中争先出彩”举行发布会

2024-05-10 【中国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凯围绕“培育新动能塑造新优势 在新时代中部地区崛起中争先出彩”作介绍,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4〕23号

2024-05-10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住房租赁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医疗保障法草案、药师法草案、社会救助法草案。预备制定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管理条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城镇住房保障条例,预备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婚姻登记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注册91个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2024年4月)-公告〔2024〕17号

2024-05-10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91个(具体产品见附件)。

【北京】关于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试点药店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5-10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落地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发〔2023〕15号)《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试行)》(京医保发〔2023〕22号)等规定,现组织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双通道”管理试点药店(以下简称:“双通道”试点药店)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天津市医保中心市医保结算中心市药采中心关于印发天津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2023协议年度医疗保障协议考核方案的通知

2024-05-10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为客观、有效评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依据《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2023协议年度)和《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书》(2023协议年度)的协议条款,对本市定点医药机构进行2023协议年度协议考核,制定本方案。

天津市医保局 市教委 市卫生健康委 市税务局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市妇联关于开展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津医保局发〔2024〕24号

2024-05-09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14号),进一步做好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工作,切实保障儿童健康权益,决定开展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安徽】关于征求《安宁疗护服务规范》等7项安徽省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2024-05-10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宁疗护服务规范》等7项安徽省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安徽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于2024年6月10日前以邮件形式反馈给联系人(详见附件),逾期不复函,视为无异议。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关于公布2024年3月份创新药品增补阳光采购目录的通知

2024-05-10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药品阳光采购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3〕36号)精神,中心开展采购目录增补工作。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将2024年3月份创新药品增补的阳光采购目录名单予以公布。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继续试行口腔门诊部分医疗服务按诊疗结果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价采函〔2024〕37号

2024-05-10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口腔门诊部分医疗服务按诊疗结果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3〕47号)精神及省口腔医院、省级机关医院、厦门市口腔医院三家试点医院的执行情况,经研究,决定在三家试点医院继续试行我省口腔门诊部分医疗服务按诊疗结果收费政策,具体收费标准及医保支付政策按照闽医保〔2023〕47号文件规定执行。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冠脉导引导丝、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第二采购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96号

2024-05-10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我省参加的冠脉导引导丝和导引导管带量联动首年采购期将于5月31日结束,根据《京津冀“3+N”联盟冠脉导引导丝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方案》和《京津冀“3+N”联盟冠脉导引导管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确保上述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首年协议期满后平稳有序衔接第二采购年协议期,按照工作部署,请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开展第二采购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2024-05-10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各地市医保局上报的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专家论证审核,拟新增和修订“上门服务费”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形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和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目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4〕12号

2024-05-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特殊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通知》(桂医保规〔2022〕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特殊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补充通知》(桂医保规〔2024〕3号)精神,为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提升门诊用药可及性,经研究,决定调整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和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冀药监药流〔2024〕16号

2024-05-10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医药营商环境,做好全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规范换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按照风险管理、分类实施的原则,现就做好全省《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有关工作(以下简称:换证工作)通知如下: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挂网药品增补挂网价(第三十一次)的通知

2024-05-10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有关规定,我们对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申请增补挂网价的已挂网药品进行了审核、公示及确认,现将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执行湖北省药品采购准入结果(第二十七批)的通知

2024-05-10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要求,我局对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4月15日期间提交采购准入药品信息进行了审核、公示。现将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南】关于做好国采部分批次非中选产品限价确认工作的通知

2024-05-10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中选结果的公告》和湖南省医保局《关于调整部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批次非中选产品价格协同事项的函》(湘医保函〔2022〕72号)的要求,现就做好第七、八、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非中选产品限价(详见附件1)确认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文件有效)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保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目录(2024年)》的通知-赣医保字〔2024〕18号

2024-05-10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规范和改进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字〔2022〕3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江西省医保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项目目录(2024年)》),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辽宁】关于执行一次性使用微波消融导管等103个耗材主动降价结果的通知

2024-05-10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南京亿高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投标的103个耗材产品在辽宁省主动降价的申请,按照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全省统一采购清单和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意上述产品挂网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5月15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

【内蒙古】关于执行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2024-05-09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药配方颗粒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SD-YPDL2023-1)》和自治区工作安排,现就执行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通知如下:

【青海】关于调整部分医用耗材价格的通知

2024-05-10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部分医用耗材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从即日起执行。

【青海】关于调整部分体外诊断试剂价格的通知

2024-05-10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部分体外诊断试剂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从即日起执行。

关于征求《山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意见建议的通知

2024-05-10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后,为规范职业病诊断及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工作行为,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保障职业病诊断医师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病诊断医师队伍建设,推动全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健康发展,我们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山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各市再次征求并汇总辖区内有关机构及专业人员意见,并于5月17日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省疾控局、省属(管)有关单位直接反馈。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成果完成情况公示函

2024-05-10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科技部和国家统计局关于科技成果登记的要求,我局组织对已经完成(结题、验收或评价)的34 项成果进行成果登记公示。公示时间:2024 年5 月9 日—2024 年5 月17 日。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节约药品资源 遏制药品浪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卫医发〔2024〕17号

2024-05-10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节约药品资源 遏制药品浪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40号)要求,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进一步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节约药品资源 遏制药品浪费若千措施》印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导尿”等拟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意见的通知

2024-05-10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为适应临床诊疗需求,提高现行项目兼容性,省医保局起草了《关于修订“导尿”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需签字或盖公章。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