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3月13日
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免疫层析分析仪等5个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公告(2023年第26号)
2023-03-1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根据企业申请,现注销积水医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5个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详见正文。
国家药监局关于柴黄口服液和阿胶胶囊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3年第27号)
2023-03-1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柴黄口服液和阿胶胶囊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一并发布。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2023-03-13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关于拟确定中医医疗集群建设项目试点区的公示
2023-03-13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医医疗集群建设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要求,我委持续开展中医医疗集群建设工作,经试点区申报、专家评审,拟确定武清区、北辰区、南开区、宁河区4个区为我市中医医疗集群建设项目试点区。
【上海】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卫妇幼〔2023〕13号
2023-03-13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本市妇幼健康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三孩”政策,聚焦妇幼健康领域创新提升和数智赋能,推动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守护妇女儿童健康。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发布实施第10批27个品种《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的公告
2023-03-13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以及国家药典委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第10批27个品种《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同品种规格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我省制定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关于公布部分药品常态化价格联动执行情况的通知(20230313)
2023-03-13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常态化价格联动的有关工作部署,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简称“广州平台”)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部分药品价格联动结果。有关事项如下:详见正文。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双氯芬酸、清开灵和常见病慢性病等三个广东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项目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琼医保〔2023〕41号
2023-03-13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和我省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工作部署,近期我省参加了由广东省牵头开展的西药(双氯芬酸等药品)、中成药(清开灵等药品)和常见病慢性病用药等三个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项目,产生295个中选(含备选)药品中选结果和73个自主采购药品结果。为做好采购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征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制定建议的通知
2023-03-13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颁布实施已近两年,在实践中对其条款进行规范统一的需求日益显现。为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国家医保局拟制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指导各级医保部门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依法依规开展基金监管工作。现就开展《实施细则》制定建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和医保移动支付应用的通知
2023-03-13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的通知》(医保发〔2022〕33号)要求,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深化医保改革和发展,全面推行我省医保电子凭证和医保移动支付应用,进一步深化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河北】关于对《原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实验室筛查技术规范 》河北省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3-03-13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原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实验室筛查技术规范 》河北省地方标准网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12日。
【河南郑州】关于确定2023年第一批修订和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郑医保办〔2023〕12号
2023-03-13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19〕3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23年第一批修订和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12号)规定,现就确定2023年第一批修订和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河南郑州】关于确定2022年试行期满B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转归的通知-郑医保办〔2023〕10号
2023-03-13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19〕3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22年试行期满B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转归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7号)规定,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定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豫医保办〔2020〕48号)中试行期满的B类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再次进行了论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有效)苏药监规〔2023〕1号
2023-03-13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我省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有效防范医疗器械生产安全风险,依据国家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省局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关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鲁医保发〔2023〕13号
2023-03-13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发挥医保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纳入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下同)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推动建立健康“守门人”制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措施:详见正文。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关于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晋医保发〔2023〕5号
2023-03-13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以下简称《2022年国家药品目录》)要求,为做好我省贯彻落实工作,现就统一执行《2022年国家药品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3-03-13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据《药品管理法》和《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征求意见稿)》第四批10个品规,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