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3月27日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25-03-27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5-03-27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婴配乳粉生产企业应依法依规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设立原辅料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完善原辅料采购验收管理制度。不得使用已经符合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营养成分要求的复合配料作为原料生产婴配乳粉。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发布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常见问题解答的通知
2025-03-27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50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025-03-27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5年第2号公告,发布50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修改单。主要包括:《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2项食品标签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等3项特殊膳食食品标准、《发酵乳》等4项食品产品标准、《调制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等3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消毒剂》1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等4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添加剂叶黄素》等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中锑的测定》等29项检验方法标准,以及《灭菌乳》等9项修改单。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5)等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修改单的公告(2025年第2号)
2025-03-27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5)等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国家】关于2025年版《中国药典》实施有关事项反馈的通知
2025-03-27 【国家药典委员会】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已由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2025年第29号公告颁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2025年版《中国药典》实施工作,欢迎社会各界通过多种方式反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我委将及时研究。共性问题将通过我委网站“《中国药典》执行专栏”进行解答或说明,个性问题将通过电话或邮箱进行反馈。联系邮箱和反馈意见表格式如下:
【国家】2025年03月27日中药品种保护受理公示
2025-03-27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关于发布外周药物涂层球囊扩张导管临床试验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25年第2号)
2025-03-27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外周药物涂层球囊扩张导管医疗器械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外周药物涂层球囊扩张导管临床试验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特此通告。
【国家】关于举办第二十二期“器审云课堂”线下辅导班的通知
2025-03-27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疗器械研发和注册行为的规范,助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计划于2025年4月2日下午举办第二十二期“器审云课堂”线下辅导班。本期辅导班具体安排如下:
【国家】李利在药品评价中心调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
2025-03-27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3月26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利在药品评价中心调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药品评价中心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提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效能工作。
【国家】器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创新医疗器械支持力度有关事项的通告(2025年第3号)
2025-03-27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和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支持力度,将审评审批资源更多向临床急需的重点创新医疗器械倾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器审中心”)研究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创新医疗器械研发的指导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网办发〔2025〕9号
2025-03-27 【北京市商务局】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改革任务要求,迭代升级我市数据出境政策措施,健全完善服务管理体系,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关于开展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组(DRG)付费2.0版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5〕2号
2025-03-27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病组(DRG)2.0版分组方案落地工作,促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推进,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组(DRG)付费2.0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本市相关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卫中综便函〔2025〕190 号
2025-03-27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为充分发挥科技在中医药传承创新中的支撑作用,培养中医药科技人才,根据《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津卫中〔2021〕593号),我委决定开展2025年度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征集2025年度上海市生物医药创新产品攻关项目的通知-沪科〔2025〕89号
2025-03-27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4〕9号)、《上海市加快打造全球生物医药研发经济和产业化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办规〔2022〕1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推进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现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度上海市生物医药创新产品攻关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医药监管能力培育项目建设的通知-沪卫中管〔2025〕7号
2025-03-26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上海市中医药条例》《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加强本市中医药监督执法骨干培养,促进中医药监管执法能力水平提升,我委决定于2025年组织开展中医药监管能力培育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的通知-闽医保〔2025〕19号
2025-03-26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2022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3〕28号)管理规定,现将“注射用阿立哌唑”纳入我省“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2024版),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福建宁德】关于修订《DIP结算办法》的意见征集
2025-03-27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医保支付方式(DIP)改革的运行水平,科学有效地运用DIP清算系数,经全面评估我市医疗机构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对《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结算办法的通知》(宁医保规〔2024〕4号)有关加成权重系数的规定进行修订,将原“加成权重系数不超过5%”修定为“加成权重系数不超过10%”。请社会各界人士将具体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至我局,反馈时间由即日起截止至2025年4月7日。
【甘肃】张掖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甘肃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第一批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通知-张医保发〔2024〕15号
2025-03-27 【张掖市人民政府】现将甘肃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第一批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通知》(甘医保函〔2025〕50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文件要求和时间节点(全省统一自2025年4月10日零点起执行)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
2025-03-27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精神卫生服务三年行动”、实施为民服务实事项目提供优质门诊服务相关部署,强化医疗卫生系统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高诊疗规范化水平,健全服务体系,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组织制定了《广东省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中医药局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
2025-03-27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4〕63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3〕94号)、《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指导规范(试行)》(国卫办医发〔2017〕1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甘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废止《芒果苷》等74项、终止《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规范》等14项广西卫生健康地方标准的通告
2025-03-27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红麻亩产250公斤栽培技术规程>等486项地方标准的通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春大豆高产栽培技术规程>等376项广西地方标准的通告》及标准研制情况,决定废止《芒果苷》等74项、终止《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规范》等14项广西卫生健康地方标准,现予以通告。
【广西】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货款结算工作的通知
2025-03-26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12号)要求,为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货款直接结算工作,自2025年4月1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国谈药货款线上结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西】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重新核定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部分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标准的批复-市医保函〔2025〕3号
2025-03-27 【桂林市医疗保障局】你院报来《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重新核定部分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标准的请示》(市中西医报字〔2025〕1号)收悉。根据《桂林市物价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价格〔2018〕1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对你院部分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批复如下: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卫健发〔2025〕7号
2025-03-26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委对《贵州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试行)》(黔卫健发〔2023〕15号)进行修订,现将《贵州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药品安全风险信息提示与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
2025-03-27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有效排查、处置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风险防控,推动我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可靠,现将我省2024年药品安全风险信息随通知发布,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生产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2025年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16号
2025-03-27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现将《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医保局。
【湖南邵阳】关于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
2025-03-27 【邵阳市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以下简称护理类项目),理顺护理类项目价格关系,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作用,支持护理服务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护理服务需求,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1号)要求,市医疗保障局规整我市现行护理类项目并调整制定了价格。其中,重点上调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价格,适当上调重症监护护理、造口/造瘘护理等项目价格,梳理了护理服务等级价格关系,并保持“特级护理+免陪照护服务”每日费用不高于重症监护护理的合理比差。新增设立“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明确“免赔照护”仅适用于特级护理、I级护理服务患者,指医疗机构在开展特级护理、I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同时提供免陪照护服务的,可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收费的同时,收取该项目费用,且暂不纳入医保报销。免陪照护患者家庭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雇佣护理员,通过市场化解决,不属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范畴。同步废止22个现行护理类项目,修订导尿项目。
《关于江西省医保药品云平台服务项目标准的公示》网络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2025-03-27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我局于2024年3月13日发布了《关于江西省医保药品云平台服务项目标准的公示》,公开征求意见于2024年3月26日截止,未收到意见建议。
关于更新《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数据更新至3月14日)》的通知
2025-03-27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结果,对《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2024年)》进行更新。此次新增变更西药中成药共1431个品种,5185个品规进行更新,具体如下。
【江西】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2025-03-26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2)》和《关于规范稳妥实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落实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第十批国采”)中选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征求辽宁省地方标准《“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5-03-26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由省卫生健康委推荐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规范》(项目编号2023274)列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3年度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规范》意见反馈表,并于2025年4月25日前以信函、传真的形式反馈给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人工耳蜗及电子耳蜗植入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大医保发〔2025〕22号
2025-03-27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人工耳蜗及电子耳蜗植入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辽医保〔2025〕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宁夏】自治区爱卫办关于开展全区第3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2025-03-27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4月是第37个全国爱国卫生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广泛动员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健康宁夏建设,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3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5〕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第3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通知如下: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求《山西省贯彻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意见》意见的通知
2025-03-26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的新修订《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中药材GAP),深入推进我省中药材GAP实施,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推动我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山西省贯彻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4月14日前将正式意见word版本及盖章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我局,邮件标题请注明“山西省GAP实施意见反馈”。
【山西】关于将二类精神药品纳入省平台挂网采购范围的通知-晋药招〔2025〕36号
2025-03-27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为做好我省药品价格管理工作,防范价格风险,我省将二类精神药品纳入省平台挂网采购范围。自2025年6月1日起,全省医疗机构须通过省平台阳光采购二类精神药品。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药品及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挂网工作流程的通知(暂行)》(晋药招〔2024〕54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平台申报完成产品挂网。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陕西省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链项目的通知-陕药监办函〔2025〕39号
2025-03-27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药品监管科学发展,提升我省药品监管科技创新水平,2025年,围绕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医疗器械、化妆品、交叉学科领域以及监管保障等7条监管科学研究链,组织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关于推动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的通知-川卫药物食品函〔2025〕64号
2025-03-26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推动创新药在我省的临床应用,提升疾病诊疗水平,保障人民健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支持性措施,现通知如下。
【四川】关于开展挂网产品补充申报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5〕70号
2025-03-27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为配合做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我省平台药品挂网信息,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国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4号)、《四川省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医保规〔2024〕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我省挂网产品申报信息开展补充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关于公布更新部分企业医用耗材产品价格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5〕69号
2025-03-27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挂网药品价格治理要求平稳推进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公示部分企业医用耗材产品更新价格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5〕66号)相关要求,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按程序对申报企业主动申请下调部分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价格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期结束,公示无异议的医用耗材产品更新后的联动参考价和我省参考价信息(详见附件)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请各医疗机构参考本通知内容作调价准备,在限价基础上主动议价。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藏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5-03-26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自治区药监局2025年第3次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将《西藏自治区藏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指导意见》及其有关技术指导文件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自治区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