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2月30日

2024.12.30
读要网

【国家】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全国优秀项目和通过验收项目名单公示

2024-12-3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3〕329号)有关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组织对首批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开展了验收和典型推荐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在此基础上,联合组织专家对各地方推荐的典型项目进行复核评价,评审出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全国优秀项目。

【国家】关于聚丙烯酸溶液30000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4-12-30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制定聚丙烯酸溶液30000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国家】关于注册申请表中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编码调整的有关事项通告(2024年第33号)

2024-12-3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4年5月10日,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的公告》(2024年第58号,以下简称《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及《关于实施<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4年第17号,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要求,《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原目录废止。为做好新版《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实施的有关工作,确保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的顺利开展,现就注册申请表中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编码调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国家】关于更新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通知(2024-12-30)

2024-12-30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24年12月14日-20日药品维护信息进行了审核,完成了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更新,现予以公布。具体公布信息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网址https://code.nhsa.gov.cn。

【国家】“集采药品质量严格监管,企业检查和品种抽检两个‘全覆盖’”——相关部门、企业、专家介绍集采有关情况

2024-12-30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座谈会,邀请国家药监局、中选医药企业、临床和药学专家、媒体、资本市场研究机构代表参加,就近期社会关注的集中采购药品质量保障、行业创新发展等问题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出席会议。

【上海】关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GY-YD2024-2)中选结果的通知

2024-12-30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2)》规定,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开展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现公布中选结果(详见附件)。本次集采中选结果将于2025年4月实施,具体执行日期以各地发布通知为准。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第二批执行中选结果目录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81号

2024-12-30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确保京津冀“3+N”联盟药品带量联动中选结果平稳落地,结合我省实际,省医保局编制了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第二批执行中选结果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地执行。

关于公布安徽省临床检验试剂挂网交易目录第四轮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

2024-12-30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挂网交易目录第四轮动态调整的通知》,依据企业申请及限价确认情况,现公布本轮临床检验试剂产品调整后目录属性及相关产品限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安庆】关于制定部分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的通知-宜医保秘〔2024〕53号

2024-12-30 【安庆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归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76号)《关于修订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宜医保秘〔2024]15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转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十五五”专项规划卫生健康软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4〕1996号

2024-12-30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十五五”专项规划卫生健康软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4〕188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十五五”专项规划卫生健康软科学研究课题(A类)项目8项,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第三批省卫生健康重大科研专项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4〕1995号

2024-12-30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福建省卫生健康重大科研专项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4〕173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第三批省卫生健康重大科研专项8项(详见附件),省级财政资助经费分年度拨付。

【福建】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024-12-30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医改发〔2020〕5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3〕77号)文件精神,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总要求,形成机制科学、结构优化、比价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新格局。经研究,对我市普通门诊诊查费、护理费、肌肉注射、磁共振平扫、X线摄影等60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的通知

2024-12-30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粤医保发〔2021〕40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保药品单独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4号)、《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版)》(粤医保发〔2024〕32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对“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进行更新,形成了《2025年广东省“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32号

2024-12-30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保障参保患者的用药需求,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以下简称《2024年国家药品目录》)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4〕7号)规定,在《2024年国家药品目录》基础上,省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2025年版广东药品目录》)。

【广东】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药物基因多态性检测”等转归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024-12-30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药物基因多态性检测”等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惠州市“药物基因多态性检测”等56项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4-12-30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惠州市“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4-12-30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施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布“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阳医保医管〔2024〕196号

2024-12-30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306号)精神,现就开展我市“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广东】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珠医保〔2024〕103号

2024-12-30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平衡,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306号)要求,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南】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53号

2024-12-30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用药保障水平,按照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2024年药品目录》)落地执行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吉林】延边州医疗保障局 延边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延州医保联发〔2024〕15号

2024-12-30 【延边州医疗保障局】

依据《吉林省关于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吉医保联〔2024〕26号)要求,延边州同步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通知如下:此次修订完善了“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删除了项目说明中“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每次按160元收取”相关内容表述(详见附件)。同时,“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价格项目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24-12-30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结合工作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

【辽宁本溪】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检验项目(第二批)价格的通知-本医保发〔2024〕17号

2024-12-30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检验项目(第二批)价格的通知》(辽医保(2024)3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按要求调整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请一并贯彻执行。

【辽宁】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大连市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大医保发〔2024〕71号

2024-12-30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落实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局《关于规范辽宁省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辽医保发〔2024〕13号)要求,现就规范我市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辽宁沈阳】转发关于降低部分检验项目价格的通知

2024-12-30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检验项目价格的通知》(辽医保〔2024〕32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按要求调整了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请一并遵照执行。

【辽宁营口】转发关于规范辽宁省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2024-12-30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辽宁省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辽医保发〔2024〕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宁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

2024-12-30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用药保障水平,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2024年药品目录》)。

【广东】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药物基因多态性检测”等转归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024-12-30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药物基因多态性检测”等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布“药物基因多态性检测”等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凉山州DIP中医优势病种目录(2024版)》《凉山州DIP基层病种目录(2024版)》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4-12-30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为持续深化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支持我州中医药发展和促进分级诊疗,根据《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凉山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实施细则〉的通知》(凉医保发〔2023〕28号),在数据分析、医疗机构推荐、临床专家评审基础上,形成了我州2024版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中医优势病种目录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基层病种目录,现印发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四川】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糖类抗原测定”等检查检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024-12-30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42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检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4〕13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决定下调“糖类抗原测定”等检查检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第三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024-12-30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为支持我州医疗技术发展,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临床价值的医疗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川医保发〔2022〕8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2022版)〉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3〕1号)等相关要求,我局按规定完成了2024年第三批医疗服务项目定价程序,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四川】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糖类抗原测定”等检查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024-12-30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42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糖类抗原测定”等检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4〕13号)等精神,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下调“糖类抗原测定”等22项检查检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公民临床用血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12-30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原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5〕437号)精神,为保障我市公民临床用血多元化需求,结合临床用血实际,新增和调整部分公民临床用血规格及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新增“手工分新鲜冰冻血浆”等2类共6个血液产品规格及价格,调整“Rh阴性悬浮红细胞”等3类共8个血液产品规格及价格(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