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1月23日

2021.11.23
读要网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11-2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工作,我们起草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公开征求《牙科种植体系统同品种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11-2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为明确牙科种植体系统的同品种临床评价要求,统一审评尺度,我中心经调研讨论,起草了《牙科种植体系统同品种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真抓实干 久久为功 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

2021-11-2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1月22日,国家药监局召开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总结交流各地经验,推进全系统以更大力度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快提升监管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吉林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药监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揭榜攻关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1〕564号

2021-11-2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揭榜攻关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1〕446号,以下简称《通知》)安排,我委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首批《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揭榜任务清单》(见附件1),现予以发布,并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室间质量评价结果应用指南

2021-11-23 【卫生健康标准网】

本标准规定了室间质量评价结果在改进临床实验室工作中的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的临床实验室。

流式细胞术检测外周血淋巴细胞亚群指南

2021-11-23 【卫生健康标准网】

本标准规定了流式细胞术检测外周血淋巴细胞亚群(T淋巴细胞、B淋巴细胞、NK淋巴细胞、CD4 T淋巴细胞和 CD8 T淋巴细胞)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流式细胞术检测外周血淋巴细胞亚群的机构。

尿标本的收集与处理指南

2021-11-23 【卫生健康标准网】

本标准规定了尿标本的收集与处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尿标本检测的临床实验室。

抗酵母样真菌药物敏感试验肉汤稀释法

2021-11-23 【卫生健康标准网】

本标准规定了用经典的宏量肉汤稀释方法(Broth Macrodilution method)检测抗酵母样真菌的最小抑菌浓度(Minimal Inhibitory Concentration, MIC)的参考方法,并推荐了与本参考方法结果具有良好一致性的微量肉汤稀释方法(Broth Microdilution method)。 本标准适用于引起感染的酵母样真菌,包括念珠菌属 Candida spp.和隐球菌属Cryptococcusspp.的药物敏感性试验,并推荐了某些相关抗真菌药物的肉汤稀释试验的最小抑菌浓度(MIC)质控参考范围、折点、结果解释分类和流行病学临界值(Epidemiological Cutoff Value, ECV)。 本标准不适用检测双相真菌如皮炎芽生菌、荚膜组织胞浆菌及丝状真菌。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询三级医院评审前置要求落实情况的函-琼卫医函〔2021〕356号

2021-11-23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海南省医院评审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定,我委决定2021年度对以下8家三级医院开展评审工作,现就前置要求落实情况公开征询意见,具体如下:详见正文。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报送《海南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 (2020年版)实施细则》备案的函-琼卫医函〔2021〕355号

2021-11-23 【读要网】

参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国卫办医发﹝2021﹞19号),为做好医院评审工作,指导医院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日常管理,我委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和本地特点组织制定了《海南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现报送备案,请审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南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的通知-琼卫医〔2021〕29号

2021-11-23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国卫办医发〔2021〕19号),为做好医院评审工作,引导医院加强日常管理,我委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制定了《海南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南省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卫医〔2021〕28号

2021-11-23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做好医院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评审员管理,提高评审水平,提升评审质量,保证医院评审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原卫生部《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卫办医管发〔2011〕159号),我委组织制定《海南省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经海南省医院评审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南省医院评审办法》的通知-琼卫医〔2021〕27号

2021-11-23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我省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以适应科学有序开展医院评审工作的新要求,推动我省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我委组织修订了《海南省医院评审办法》,经海南省医院评审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1年度海南省三级医院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医函〔2021〕350号

2021-11-23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做好2021年度我省三级医院评审工作,我委制定了《2021年度海南省三级医院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经海南省医院评审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1-11-23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全民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精神,我局起草了《黑龙江省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吉林】关于加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配备使用完善“双通道药品”管理机制的通知-吉医保联〔2021〕26号

2021-11-23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顺利落地,进一步完善我省基本医保“双通道药品”管理政策,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1〕182号)等要求,现就我省谈判药品配备使用及“双通道药品”管理机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对西洋参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2021-11-23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西洋参管理试点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开展西洋参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的复函》(市监特食函〔2021〕175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41号

2021-11-23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全面加强我省药品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人民群众对药品监管综合改革的获得感,更好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河北】关于对《医学影像学大数据智能应用技术规范》 河北省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11-23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医学影像学大数据智能应用技术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网上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3日。

关于对第四届“首都国医名师”拟入选人员名单的公示

2021-11-23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经单位推荐、形式审查、会议评审等程序,现对拟入选第四届“首都国医名师”的中医药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1-11-23 【重庆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重庆商务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依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制定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编制《重庆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规划期为2021—2025 年,展望至2035 年。

关于印发《江西省商贸物流“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1-11-23 【江西省商务厅】

商贸物流是指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业及进出口贸易相关的物流服务活动。加快发展商贸物流业,有利于全省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提高流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有效完善产业链、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江西高水平开放,推动全省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江西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江西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关于印发信阳市数字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2021-11-23 【河南省人民政府】

近年来,信阳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全面推动传统产业和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发展,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活力显著增强,数字经济总量不断增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步伐持续加快,为了进一步增强数字经济在全市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中的牵引作用,成为驱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源,特制定《信阳市数字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电子商务“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1-11-23 【河北省商务厅】

本规划遵循《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电子商务“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旨在贯彻国家和我省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及行业进步的具体安排,明确电子商务“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 标、主要任务、专项行动与保障措施等,指导电子商务工作进入新阶段,实现新发展。规划期为2021-2025 年。

【上海】关于贯彻落实《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1〕18号

2021-11-23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负责制定零售药店定点管理政策,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进行监督。市医保中心负责在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确定定点零售药店,并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医保协议”),制定医保协议范本及经办规程,提供经办服务,开展医保协议管理、考核等。上海市医疗保障局监督检查所(以下简称“市监督所”)以市医保局的名义,负责对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法规以及各项监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负责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相关管理工作,对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医保中心”)、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法规、履行服务协议情况以及各项监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区医保中心配合区医保局及市医保中心做好辖区内医疗保障管理及经办服务工作。

【甘肃】关于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函〔2021〕329号

2021-11-23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及其他政策规定等,执行参保地待遇政策。各统筹区对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转诊转院、外出务工、异地就学人员等已办理或新增备案的参保人员,继续按参保地政策进行联网直接结算,不降低报销比例。除上述6类备案人员以外,其他参保人员在省内各统筹区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备案即可联网直接结算。各统筹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临时外出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按就医医院等级调整降低报销的比例,原则上降幅在20%以内,其他待遇政策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现行政策,不再单独规定。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第二批55个品种《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的公告-2021年 第16号

2021-11-23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第二批55个品种《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现予发布实施。如有同品种规格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我省制定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

关于公布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立项名单的通知-沪卫中发〔2021〕20

2021-11-23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

为落实《关于印发<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的通知》(沪卫中发〔2021〕2号),经我委初审推荐、市财政专项评审,确定本轮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试行)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103号

2021-11-23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属地管理,省内互认。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与省属公立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并据此管理;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分别与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协议并据此管理。医药机构无需再与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的医保经办机构重复签订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已完成与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联网的,直接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范围。除有特殊规定的补充协议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省内互认。统一协议,完善管理。协议范本中有关条款为必要条款,均应纳入各统筹地区协议管理范围。各地在本辖区内开展机构总额预算、区域总额预算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或其他医保试点等,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印发文件等形式,明确相关事宜。

关于福州市公立医院第六批病种收费标准的公告

2021-11-23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福州市公立医院第六批病种收费标准予以发布。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四批)的公告(2021年第60号)

2021-11-23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局已组织完成地榆炭(地榆)配方颗粒等79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四批)审定,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同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我省制定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

关于印发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新增教学基地名单的通知-沪卫科教〔2021〕53号

2021-11-23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经研究决定,认定4家医疗机构8个学科为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新增教学基地。现将新增教学基地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各教学基地所在医疗机构加大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投入,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管理,保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

关于执行十二省(区、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1〕11号

2021-11-23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为接骨板及配套螺钉、髓内钉及配件、中空(空心)螺钉等医用耗材。接骨板与配套螺钉组成系统,接骨板系统包括普通接骨板系统和锁定加压接骨板系统(含万向),髓内钉与其配件组成系统,成套使用。采购周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采购周期届满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印发《江西省双通道谈判药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发〔2021〕15号

2021-11-23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谈判药品按通用名实行医保乙类、双通道等管理。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谈判药品,执行双通道药品支付政策;未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谈判药品,执行医保乙类药品支付政策。原“江西省特殊药品”品种原则上纳入双通道管理。凡生产企业自主申请退出江西特药或双通道管理的药品,不纳入双通道管理。双通道药品(含谈判药品的仿制药或生物类似药)应具备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等特点。由省医保局综合考虑临床价值、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和医保基金可承受等因素,坚持保基本和中西药并重,通过相关程序组织专家论证后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全省统一执行,各地不得自行调整。双通道药品将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变化而动态调整。《江西省第一批双通道药品名单》见附件1。

关于黑龙江省集中采购挂网药品价格联动结果的公示

2021-11-23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公示期: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8日,公示期内接受相关医药企业申诉和质疑(不接受撤网药品申诉质疑)。

关于《关于开展新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药配方颗粒、医疗机构制剂调整论证工作实施方案》的公示

2021-11-2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现将《关于开展新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药配方颗粒、医疗机构制剂调整论证工作实施方案》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监督。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反馈至新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平台停机升级公告

2021-11-23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11月26日19:00起暂停济南市所有医保服务,按照后续切换工作进度,逐步开放医保联网结算、异地就医和个人账户异地支付、医保电子凭证等与医保系统相关联的服务,11月30日9:00起全面恢复医保服务。

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动态维护操作办法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1〕76号

2021-11-23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动态维护操作办法: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及进口产品的国内注册代理人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对医用耗材信息进行维护,审核通过后获得国家医保代码。 北京市医保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动态维护操作办法: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医疗服务项目信息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维护,并对北京医保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62号

2021-11-23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进一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降低检测价格,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体外诊断试剂盒不再作为可收费耗材,检测价格含检验相关的试剂等耗材。具体详见附件。调整后价格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医疗机构可以下浮执行。本通知自2021年11月25日零时起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鼓励具有核酸检测能力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关于印发《成都市医疗保险按药品保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2021-11-23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结合成都药品管理实践,制定本办法。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效期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认定机构、治疗机构、供药机构,认定、供应、使用属于本办法药品范围内药品的,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