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3月23日
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关于发布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第1部分:手术器械的通告(2023年第5号)
2023-03-2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为进一步规范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修订了《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第1部分:手术器械》,现予发布。
【国家】牙膏监督管理办法
2023-03-2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了规范牙膏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牙膏监督管理,保证牙膏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牙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2023年3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1号公布 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2023-03-2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了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并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制定本办法。
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物来瑞特韦片上市
2023-03-2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国家药监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按照药品特别审批程序,附条件批准广东众生睿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1类创新药来瑞特韦片(商品名称:乐睿灵)上市。
【国家】关于举办“药品注册研发沟通交流主题线上宣讲会”的通知
2023-03-2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为进一步加大创新研发支持力度,完善审评交流机制,拓展沟通交流方式和渠道,强化对申请人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药审中心近年来制定并优化了多种沟通交流工作机制。为了加强临床研究机构、研发企业及业界对沟通交流机制的理解,药审中心拟定于2023年3月31日举办沟通交流主题宣讲会。
【国家】关于公开征求《已上市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申报资料要求(化学药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3-03-2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根据《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为明确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申报相关程序及技术要求,药审中心起草了《已上市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申报资料要求(化学药品)(征求意见稿)》。
【国家】关于征集曲霉菌核酸检测试剂国家参考品协作标定单位的通知
2023-03-23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检院拟开展曲霉菌核酸检测试剂国家参考品首批研制工作,现邀请有上述已注册产品,或正进行产品研发、且拟申报注册的企业,或已建立相应数字PCR定量检测方法的生产企业、医疗疾控和科研单位积极参与。请有意向的境内上述企业或境外企业的中国代理人或相关单位于2023年4月14日前报名参加,具体信息请填写报名调研表(见附件)。
【北京】关于公示京津冀“3+N”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到期接续拟中选结果的通知
2023-03-23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到期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京津冀“3+N”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到期接续拟中选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卫监督〔2023〕10号
2023-03-23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将《2023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及时报送进展情况。
关于公布2023年第三批限药店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3〕43号
2023-03-23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3年3月23日药品信息将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阳光平台)向定点药店推送,2023年3月25日生效。药品信息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核对药品信息,如有疑义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及支持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23〕2号
2023-03-23 【安徽省人民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支持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安徽康泰医疗器具有限公司主动注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2023年3月23日)
2023-03-23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康泰医疗器具有限公司向我局主动提出注销产品注册证的申请。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该公司持有的1张《医疗器械注册证》依法予以注销(注销清单见附件)。
福建省药品安全和产业促进领导小组印发《福建省关于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闽药安〔2022〕2号
2023-03-23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关于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医诊疗项目打包收费试点工作的通知-泉医保〔2023〕24号
2023-03-23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及《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医保〔2022〕11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支持我市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部分中医适宜诊疗技术打包收费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福建】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精神类疾病住院按床日收费标准的通知-泉医保〔2023〕22号
2023-03-23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按床日收付费改革,根据我市按床日收付费改革监测评估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相关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床日收付费改革的部分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03-23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千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洽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全量结算数据上传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2〕 3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洽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广东】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023-03-23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为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14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公布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试点企业的通告
2023-03-23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广西对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桂卫食品发(2021) 1号),经企业自愿申请、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专家现场风险评估等程序,结合申请企业生产资质、食品安全管理等情况,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将广西第五批8家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试点企业子以公布。
【广西】防城港市医保局关于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防医保发〔2023〕7号
2023-03-23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发〔2019〕31号)和《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77号)的要求,为支持和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简化报备流程,现将规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受理定点零售药店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的通知
2023-03-23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4号)等文件要求,为支持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药店)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取消2023年第二批139个药品挂网资格的通知
2023-03-23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期,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在贵州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提交了撤网申请,并承诺自取消之日起,该企业同品规产品两年内不得参与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度海南省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医函〔2023〕35号
2023-03-23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提高儿科医疗服务能力,缓解我省儿科专业医师短缺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36号)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2023年海南省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省本级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费用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3号
2023-03-23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为深入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进一步完善省本级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制度,保障参保人合理医疗需求,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和DIP病种目录库(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0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27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医保字〔2021〕4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省本级实际,制定本办法。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冀医保字〔2023〕10号
2023-03-22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推动更好实现让参保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不断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省医保局、省人社厅决定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河北省基本医保和工伤保险支付范围(以下简称支付范围)。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征求《湖北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3-03-23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规范药品上市后变更行为,进一步修订完善《湖北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我局起草了《湖北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广泛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3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295894839@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征求《湖北省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3-03-23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湖北省药品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发布实施工作,加强湖北省药品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江苏省智能机器人专用计量技术委员会(筹)名单公示
2023-03-23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成立江苏省智能机器人专用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智能机器人领域相关计量技术工作。
关于做好辽宁省放射卫生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2023〕59号
2023-03-23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辽政发〔2022〕19号)《关于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受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2022〕138号)要求,2022年12月1日起,部分由下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的放射卫生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省卫生健康委实施,为做好相关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深入推进“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3-03-23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根据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人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职转发〔2023〕1号),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辽宁省深入推进“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3月29日前,将相关意见或建议反馈至指定邮箱(xzspc1@ln.gov.cn)。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03-23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推进全省中医药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我们制定了《2023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川卫办政法体改便函〔2023〕4号
2023-03-23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1号)的规定,我委组织对49件省卫生健康委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截至2023年3月1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9件,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0件,现将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你们。
【江苏】关于规范整合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锡医保价采〔2023〕4号
2023-03-23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整合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73号)和《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15号)精神,经成本调查、价格实证分析、专家论证、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履行重要事项报告等程序,经省批准后,决定规范整合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重庆市创新医疗器械审批程序》《重庆市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的通知-渝药监〔2023〕12号
2023-03-23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我市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效率,促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重庆市创新医疗器械审批程序》《重庆市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现予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的通知-渝药监〔2023〕13号
2023-03-23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器械注册质量体系核查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8号)、《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2〕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现予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