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0月10日
【国家】关于征求《医疗器械分类规则(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3-10-10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医疗器械产品类别判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起草了《医疗器械分类规则(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修订说明(附件2),现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2023年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宣传活动在京举行
2023-10-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宣传活动于10月9日在北京举行,宣传主题为“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共同守护美好未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曹雪涛出席活动并致辞。活动以宣传片、主题宣讲、主题歌曲等形式开展,并发布了关爱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倡议。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3〕13号
2023-10-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维护患者健康权益,保障患者安全,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患者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关安排,我委组织制定了《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2023-10-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患者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是医疗质量管理的底线和核心内容,也是患者对医院信任度和满意度的重要考量。我委历来高度重视维护患者权益,保护患者安全,制定发布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强化有关工作。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患者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和诊疗规范性不断提高,低风险病种住院患者死亡率始终维持在较低水平,一些严重并发症发生率明显下降。但患者安全管理能力和管理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例次、医院获得性指标总体发生率等指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因此,我委将“患者安全专项行动”作为《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子行动进行了安排,并研究制定了《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国家】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首场基层联系点交流会召开
2023-10-1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9日,国家药监局召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基层联系点交流会(第一场)。北京丰台、天津河西、河北邢台、山西晋中、内蒙古鄂尔多斯、辽宁沈阳、吉林四平、黑龙江哈尔滨南岗、上海浦东、江苏苏州等十市(区)药品监管部门交流工作经验。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专家评审阶段性结果的公告
2023-10-09 【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照《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国家医保局组织专家对2023年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进行了综合评审。目前,专家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公告如下:
【国家】中检院办公室关于召开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管理技术和应用交流会的通知
2023-10-10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为了加强标准物质的研制和管理,落实国家《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管理办法》对药品标准物质的研制管理要求,做好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以及省级地方标准物质技术指导工作,加强支撑药品监管,促进产业发展,做好用户服务,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将于2023年11月2日—3日,在青岛召开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管理技术和应用交流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和2017-2019年(前三批)试点示范复核工作的通知
2023-10-09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和2017-2019年(前三批)试点示范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3〕265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北京地区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和2017-2019年(前三批)试点示范复核工作,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23年10月17日下午5:30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或邮寄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六号凯富大厦618室;收件人:韦向利;电话:18613886306,该电话仅用于接收快递),盖章版电子材料(PDF格式)同步发送至邮箱weixiangli@jxj.beijing.gov.cn。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2023-10-10 【读要网】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我局起草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药品注册抽样检验和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粤药监办许〔2023〕244号
2023-10-10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促进生物医药创新发展相关决策部署,不断优化药品注册检验抽样和现场核查工作流程,全面推进药品注册工作提速、提质,助推我省新申报药物快速注册上市,更好地促进各地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药品注册检验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规范(试行)》(2020年版)以及《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对药品注册抽样检验和现场核查工作的任务分工、衔接程序明确如下: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2023-10-10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我局起草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广西】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行政权力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行政权力裁量基准修改意见的公告
2023-10-09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药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为,正确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自由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的规定,结合广西药品监管实际,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许可自由裁量基准》《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检查自由裁量基准》《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强制自由裁量基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将修改意见于2023年10月20日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fg@yjj.gxzf.gov.cn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云景路32号,邮编:530029。
【贵州】关于征求《贵州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3-10-10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加强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医疗机构的经营使用管理,我委起草了《贵州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吉林】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医疗救助对象依申请救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3-10-10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2〕1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对象依申请救助工作程序,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医疗救助对象依申请救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
【江苏】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公易发〔2023〕370号
2023-10-09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3〕194号)要求,为做好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挂网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的通知-内卫财务字〔2023〕390号
2023-10-10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的通知》等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
【内蒙古】关于澄清部分药品价格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3〕211号
2023-10-10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8月药品监测结果,现就部分药品价格澄清工作通知如下: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证据和佐证资料。递交材料包括:业务受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澄清药品汇总表、澄清说明和相关佐证资料,澄清材料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价格异常药品要明确全国各省挂网价格和价格执行时间,并提供各省挂网价格证明材料。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药品质量抽检通告发布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3-10-10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药品质量抽检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山东省药品质量抽检通告发布管理暂行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于2023年11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电子邮箱:ypshengchanchu@shandong.cn)。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陕医保发〔2023〕33号
2023-10-10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为促进我省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更好地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按照我省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报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审核通过,决定新增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新疆】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函
2023-10-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9日。按照国家、自治区、兵团新出台政策,经征求各统筹地区意见建议,对两定评估细则进行修订,起草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2023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请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
【浙江】关于开展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镇痛泵)类医用耗材信息采集维护工作的通知
2023-10-09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根据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开展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镇痛泵)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采集维护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