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5月11日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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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的公告(2024年第58号)

2024-05-1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指导体外诊断试剂分类,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规则〉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第129号)等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6840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2013版)》,形成《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现予发布。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4年第17号)

2024-05-1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要求,更好地指导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规则〉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第129号,以下简称《分类规则》)等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发布了《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分类目录》)。为做好《分类目录》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国家】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2024年5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公布 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2024-05-1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了预防和制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创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2024年5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公布 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关于公开征求《非处方药适应症范围确定原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05-1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局要求,我中心组织对《非处方药适应症范围确定原则》进行修订,形成《非处方药适应症范围确定原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工作组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156号

2024-05-1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持续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落实,积极发挥专家作用,经商有关部门,我委决定成立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工作组(以下简称专家工作组)。现将专家工作组工作机制、工作职责和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2024年05月11日中药品种保护受理公示

2024-05-1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李利率团访问香港与香港医务卫生局签署合作协议

2024-05-1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5月8日至9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利率团访问香港。访问期间,李利分别与香港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香港卫生署署长林文健举行了会谈,就推动内地与香港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临床试验管理和中医药发展等领域合作进行交流。会后,国家药监局与香港医务卫生局签署了《关于药品监管领域的合作协议》和《关于中药标本馆建设、研究与管理的合作协议》。代表团还参观了香港特区政府中药检测中心,向香港中药标本馆赠送多套中药材标本,并调研香港有关医药企业。

【国家】黄果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调研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研发情况

2024-05-1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5月8日,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果带队,到北京部分企业调研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研发进展,并主持召开企业和科研机构座谈会,围绕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进行交流。

【国家】非处方药转换鱼腥草芩蓝合剂的公示

2024-05-1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公示品种:鱼腥草芩蓝合剂 公示期:2024.05.09到2024.06.08

【国家】关于公开征求《预充式导管冲洗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05-1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我中心结合医疗器械注册法规、境内外注册申报产品的特点及申报现状,在总结技术审评实际情况,参考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制定了《预充式导管冲洗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公开征求意见稿)》。

【国家】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在哪里能共济给省内异地参保的家人使用?

2024-05-11 【国家医疗保障局】

“我在石家庄参保,我妻子在邢台参保。没想到,她这次住院,我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也能给她用了。”

关于天津市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名单(2024版)的公示

2024-05-11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健康天津行动,按照天津市健康科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调整优化我市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经单位推荐、组织审查和专家评审,拟定天津市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名单(2024版),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6日。

【上海】关于对《突发公共卫生苗子事件报告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4-05-11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突发公共卫生苗子事件报告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9日。

【上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医疗机构样本外送临床检测行为的通知-沪卫医〔2024〕33号

2024-05-1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委托临床检测行为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关于公布2024-2025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沪卫中发〔2024〕12号

2024-05-1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卫中发〔2024〕2号),各申报主体积极推荐科研项目,经形式审核、专家评审及最终审定,确定161个项目列入2024-2025年度中医药科研计划。立项项目中包括平台支撑类项目12项、青年引导类项目128项、保健医疗类项目21项。

关于印发《上海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规范(2024版)》的通知-沪卫妇幼〔2024〕17号

2024-05-1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依据《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通知》(卫妇社发〔2010〕96号)和有关专家共识,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规范(2024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规〔2024〕7号

2024-05-1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上海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审批管理办法》,并经2024年3月7日市卫生健康委第60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上海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对口范围》的通知-沪卫妇幼〔2024〕16号

2024-05-1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依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规〔2024〕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工作情况,经研究,现将本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对口范围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上海】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第二个采购年度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2024-05-11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精神,确保种植体系统集采第二采购年度接续工作平稳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广州】关于公布各批次集采中选药品合同签订和供应情况的通知

2024-05-11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批次集采药品执行以来,至今仍有部分中选药品未及时建立配送关系,部分中选药品存在合同签订率或者供应率较低等情况,影响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见附件),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建立配送关系,签订采购合同,确保供应充足稳定。如自发出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仍未建立配送关系、签订合同和正常供应,广州平台将汇总相关信息,上报医疗保障部门按照信用评价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广西】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除外内容医保报销等情况的复函

2024-05-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除外内容”是指在医疗服务项目价外可另行收费的内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对在具体项目的“除外内容”栏或项目(大类)以外可以另行收取费用的情形作了规定,未明确为项目“除外内容”的医用耗材,不可另行收取费用。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脏器断层显像等3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4〕24号

2024-05-10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72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申报受理、资料审核、立项评审、意见公示、重要事项报告、集体审议等工作程序,确定了脏器断层显像等3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安徽淮北】关于调整急诊诊察费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024-05-11 【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急诊诊察费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22号)精神,结合《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淮北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的通知》(淮医保〔2022〕12号)《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淮北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淮医保秘〔2022〕25号)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对部分技术劳务价值高、价格长期未调整、临床矛盾突出的项目实施价格专项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提交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4年 第4号)

2024-05-11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第三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江西】宜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宜春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2024-05-11 【宜春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在《江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编(2012年修订版)》的基础上,我局梳理了2012-2024年3月以来本市发布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文件,结合《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3年修订版)》,汇编形成《宜春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23年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辽宁】关于调整部分企业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主动降价结果的通知

2024-05-11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部分企业主动下调“集中带量采购”产品挂网价格的申请。经研究,同意企业降价申请,全省医疗卫生机构5月15日零时起执行新采购价格。药品具体信息如下:

【辽宁丹东】转发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 价格项目的通知-丹医保发〔2024〕14号

2024-05-11 【丹东市医疗保障局】

为鼓励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现将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辽医保〔2024〕15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关于公布2024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县域)名单的通知

2024-05-11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县域内急诊医学科、儿科医疗服务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组织开展了2024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县域)申报、评审工作。经各市遴选推荐、专家评审和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济南市章丘区人民医院等15家医疗机构急诊医学科、济南市济阳区人民医院等15家医疗机构儿科为2024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县域),现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切实抓好落实。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卫体改发〔2024〕27号)

2024-05-11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要求,2024年6月底前,全省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7年底,县域医共体实现全覆盖,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县乡村三级协同支持关系进一步夯实,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

【四川】关于开展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 接续)中选药品 挂网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4〕109号

2024-05-11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3号)、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1)》要求,为顺利开展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药品挂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关于确认2024年第四批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申报产品信息组合关系的通知-川药招〔2024〕108号

2024-05-10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为保障我省医用耗材议价、采购、配送关系维护等工作顺利开展,持续优化平台在线议价功能,减轻医疗卫生机构及医药企业操作负担,平台通过计算机对2024年第四批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申报产品信息,按企业同一申报价格、同一申报采购类别、医保编码同一单件ID等要素进行组合。请相关申报企业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3日登录平台对系统组合的产品关系进行确认。如有异议,企业可在截止日期前对产品组合关系进行申诉,逾期未做申诉,视为默认此组合关系,产品挂网后,将以此组合关系进行交易(申诉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新疆】关于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事项的通知

2024-05-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法定职责,对辖区内注册申请人提出的境内生产药品再注册申请进行审评审批,并按规定收取有关费用。

【新疆】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及省际联盟人工晶体、运动医学等六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新医保发〔2024〕27号

2024-05-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1〕86号)精神,及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省际联盟神经外科类、止血材料类、输注泵和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要求,现就做好人工晶体、运动医学等六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关执行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2024-05-11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省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浙医保联发〔2021〕20号),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5月20日(周一)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反馈至我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以单位名义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加盖公章。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重庆市医疗机构外送样本检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建议的通告

2024-05-11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市医疗机构外送样本检测行为,保障外送样本检测质量,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重庆市医疗机构外送样本检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外送样本检测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5月16日前将意见建议寄送至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邮编:401147),或者发送邮件至zb677068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