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月4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新冠防控药品拆零销售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药监综药管函〔2023〕4号
2023-01-0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新要求、新举措,根据“新十条”及《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加强当前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统筹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中常用药品的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加强药品拆零销售监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药监药注〔2023〕1号
2023-01-0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二十大报告关于“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当前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和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全面加强中药全产业链质量管理、全过程审评审批加速、全生命周期产品服务、全球化监管合作、全方位监管科学创新,向纵深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药品监管实践和具有中国特色的中药科学监管体系建设,特制定以下若干措施。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2年第39号
2023-01-04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经省级有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2022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名单予以公告。
【国家】关于批准发布《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等5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
2023-01-04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等5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3-01-0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全面贯彻执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规则,不断开创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新局面,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关于贯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2023年度药品标准培训需求的通知
2023-01-04 【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第4号)(2022年第63号)
2023-01-0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电动轮椅、小型蒸汽灭菌器、尿酸测定试剂盒等10个品种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发现29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国家药监局批准艾诺米替片上市
2023-01-0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1类创新药艾诺米替片(商品名:复邦德)上市。本品为艾诺韦林、拉米夫定和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组成的复方制剂,用于治疗成人HIV-1感染初治患者。
【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审查结果公示(2022年第9号)
2023-01-0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国家药监局2018年第83号公告)要求,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进行了审查,拟同意以下申请项目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现予以公示。
【国家】关于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通知
2023-01-03 【国家医疗保障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防范处置,全面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更好发挥医保制度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建设的要求-国中医药综医政函〔2022〕335号
2023-01-0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当前,疫情防控的工作重心从防控感染转到医疗救治。加强中医医院(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包括民营医院,下同)发热门诊的建设,是快速扩充医疗资源,加强新冠患者救治的重要措施。为了指导中医医院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工作,筑牢首诊的第一道防线,防治出现交叉感染,保证秩序的中药举措。现要求如下。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加强治疗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使用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函〔2022〕339号
2023-01-0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1号
2023-01-0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中始终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和作用,指导各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医药救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民发〔2022〕104号
2023-01-04 【国务院办公厅】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是以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为目标,以改善和提高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与参与能力和就业能力为重点,综合运用精神医学、康复治疗、社会心理、社会工作、社区支持、志愿服务等专业技术和方法,开展全生命周期关怀帮助、健康教育、功能训练、社会支持,以提高患者健康水平的专业社会服务。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工作机制不顺、资金投入不足、专业力量不强等问题,亟待深化以社区融合、家庭服务、居家照料为核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根据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要求,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以下简称精康融合行动)。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1-04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21〕30号)要求,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巩固强化母婴安全,保障实施优化生育政策,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我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定2021-2022年度北京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机构的通知
2023-01-04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推进健康北京行动,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在各区初验合格的基础上,我委组织北京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对申报的健康食堂等各类机构进行了现场验收。经审核,确定286家机构为2021-2022年度北京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机构,其中健康社区66家、健康单位12家、健康餐厅52家、健康食堂65家、健康超市28家、中小学校健康食堂63家(名单详见附件)。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 公布第二、三批北京市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单位的通知
2023-01-04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21-2023年)》《北京市关于加强研究型病房建设的意见》《财政支持首都医药健康协同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加快促进北京市研究型病房优质高效发展的若干措施》,经单位申请、同行评议、专家评审、公示、任务书评审及财务评审等,确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等10家医院为第二批北京市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等10家医院为第三批北京市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单位,名单见附件。
【天津】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2023-01-04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通过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签订协议的采购主体。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2022〕61号
2023-01-04 【上海市人民政府】经评估,2017年1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7〕90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12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57号
2023-01-03 【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56号
2023-01-03 【福建省人民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关于鼓励药品零售企业拆零销售防疫药品的通知-闽药监药流便函〔2022〕117号
2023-01-04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前,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为进一步促进防疫药品的有序供应,尽可能扩大防疫药品的保障面,缓解人民群众购药难的问题,现就鼓励零售药店采取拆零方式售卖防疫药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甘卫职健发〔2022〕28号
2023-01-04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全省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甘肃省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 “两轻一免”处罚清单的通知-甘卫法监函〔2021〕19号
2023-01-04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全面推进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全力服务和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甘法办发〔2020〕16号)精神,省卫生健康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照行政权力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认真梳理,研究制定了“两轻一免”清单,即《甘肃省卫生健康部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现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
【贵州】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3-01-03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战略、新举措为指引,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提升医疗器械经营分级监管能力,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用械安全,以实际行动助推我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2023-01-04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确保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结果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河南】十六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五)
2023-01-04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十六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编号:YPLH-YD2022-2)要求,为便于企业报价参考,现公布采购单一品种原国采最低中选价。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将部分防治新冠肺炎的药品临时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2023-01-03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用于新冠肺炎防治的金蒡清疫颗粒等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青石颗粒等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第四期曝光典型案例(九例)
2023-01-04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本期选取了9起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涉及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结算、串换项目、虚构诊疗项目、虚构患者住院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了医保基金损失,破坏了定点医药机构形象,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定点医药机构要以此为镜鉴,严格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医保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完善岗位职责、风险防控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使用基金行为。
【湖南】关于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64号
2023-01-04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切实减轻困难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和《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江苏】关于调整部分医用耗材供应价格的通知-苏公易发〔2023〕2号
2023-01-04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的要求和企业申请,对部分医用耗材的供应价格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江苏】关于调整部分药品供应价格的通知-苏公易发〔2023〕1号
2023-01-03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的要求和企业申请,对部分药品的供应价格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关于《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的公示
2023-01-04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为规范各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现对《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公示(见附件)。目录中医疗服务项目适用于本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所列价格为在宁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标准。如有意见,请通过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
【江西九江】关于调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023-01-04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赣医保字〔202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前期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成本测算、实地调研、座谈了解、价格评估、意见征求的基础上,确保基金可承受、群众就医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前提下,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内蒙古】关于公布“八省二区”第四批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2023-01-04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按照《“八省二区”第四批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中心开展了“八省二区”第四批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现公布中选结果(详见附件)。中选结果执行日期以各地发布通知为准。
【广西南宁】关于公布2022年第四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名单的通知
2023-01-03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为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工作的通知》(南卫医〔2020〕5号)等文件要求,现已审核通过2022年第四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名单。请各有关卫健局将本通知转发给相关医疗机构,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程序,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本通知及《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到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文教卫生科窗口办理备案登记。
【广西】关于征求《南宁市大健康医疗和管理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告
2023-01-03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广西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深入推进健康南宁建设,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市卫健委组织编制了《南宁市大健康医疗和管理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在2023年1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救助办法
2023-01-04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救助办法》已经2022年12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新疆】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妇幼发﹝2022﹞4号
2023-01-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 两规),推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健康新疆建设,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新疆】关于印发自治区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新卫妇幼发﹝2022﹞3号
2023-01-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进一步健全我区儿童健康服务网络,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努力为儿童提供连续、全面的儿童健康服务,我委在总结2018-2020年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有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自治区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关于印发自治区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新卫妇幼发﹝2022﹞5号
2023-01-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进一步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巩固强化母婴安全五项制度,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我委在总结2018-2020年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有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自治区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带量采购目录原中选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01-04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以下简称“方案”)及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席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带量采购目录合同期已满但未接续中选的原中选产品,可申请撤网或转入直接挂网交易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