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3月18日

2024.03.18
读要网

【国家】突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扩面在即

2024-03-18 【国家医疗保障局】

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遴选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省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级、更深层面开展改革试点。经征集试点意向、实地调研考察,综合考虑不同地域、不同改革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医保基金运行等多方面因素,决定在内蒙古、浙江、四川等3省开展全省试点。

【国家】关于公开征求《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八十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03-18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根据国家局2019年3月2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的公告》(2019年第25号),我中心组织遴选了第八十批参比制剂(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

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相关产品临床评价推荐路径(2024年增补)的通告(2024年第11号)

2024-03-18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为进一步指导注册申请人确定具体产品的临床评价路径,器审中心在2022年已发布《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子目录11、12、13、14、15、17、22相关产品临床评价推荐路径的通告(2022年第20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子目录02、03、05、06、16、18、20相关产品临床评价推荐路径的通告(2022年第24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子目录01、04、07、08、09、10、19、21相关产品临床评价推荐路径的通告(2022年第30号)》的基础上,基于最新的产品研发和申报情况、临床评价监管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审评工作实践,增补新一批具体产品临床评价的推荐路径。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成员医院和办公室人员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64号

2024-03-18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157号)中“鼓励先进、动态调整”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以下简称协作网)整体作用,保障罕见病患者健康权益,根据各地推荐情况,我委对协作网成员医院和协作网办公室人员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协作网医院名单和办公室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对辖区协作网成员医院的指导支持,切实发挥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带动作用,并积极配合协作网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3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4〕1号

2024-03-18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是第36个爱国卫生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工作安排,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国爱卫办决定开展第3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03-18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全面落实健康中国建设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国家】2024年3月18日中药品种保护受理公示

2024-03-18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视频回放│药审中心举办2024年第三期“药审云课堂”

2024-03-18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为加强对申请人的指导与服务,3月1日,药审中心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三期“药审云课堂”,来自药品监管机构、药品研发及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医疗机构及高等院校等1.1万余人在线观看。

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关于发布猴痘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24年第10号)

2024-03-18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为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申报和技术审评指导,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定了《猴痘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关于发布角膜地形图仪等4项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24年第12号)

2024-03-18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部分有源医疗器械的注册申报和技术审评,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订了《角膜地形图仪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等4项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法监函〔2024〕32号

2024-03-18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已经局长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关于印发《2024年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浦卫〔2024〕13号

2024-03-18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现将《2024年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沪中医药〔2024〕1号

2024-03-18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

现将《2024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药政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卫药政〔2024〕2号

2024-03-18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将《2024年上海市药政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卫职健〔2024〕9号

2024-03-18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将《2024年上海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上海市传染病防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沪卫规〔2024〕5号

2024-03-18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处罚裁量合理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相关卫生健康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们组织修订了《上海市传染病防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经2024年3月7日市卫生健康委第60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基准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4月14日。原《关于印发〈上海市传染病防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沪卫规〔2022〕28号)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卫应急〔2024〕3号

2024-03-18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将《2024年上海市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关于开展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未供应安徽药品价格调整的通知-药采〔2024〕22号

2024-03-18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3-2)、国家联采办《关于规范稳妥实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3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未供应安徽药品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关于发布新版“四同药品”监测价确价信息的通知

2024-03-18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依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要求,中心已于3月15日调整、发布国家最新版“四同药品”“监测价”(涉及企业详见附表),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我省药品集中招标系统“日常申报—药品国家监测价确认”确认“监测价”信息。3月18日后中心将约谈未进行平台操作的企业、实施招采信用评价。其他事宜按照国家局药品价格治理要求和省医保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关于公示2024年2月拟新增共享挂网医用耗材产品名单的通知

2024-03-18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8〕47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18〕16号)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申报情况,现将拟新增共享挂网的医用耗材产品予以公示。

关于印发《甘肃省全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甘卫发〔2024〕24号

2024-03-18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办发〔2023〕43号)精神,贯彻“大健康、大卫生”的发展理念,推动落实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促进全民健康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逐步实现“少得病、晚得病、不得病”的目标,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教育厅等11部门制定了《甘肃省全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广州】关于调整心脏介入电生理类和腔镜切割吻_缝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部分中选产品价格的通知

2024-03-18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工作安排,现调整心脏介入电生理类和腔镜切割吻_缝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部分中选产品价格(见附件1、2)。附件内涉及价格调整的产品以原中选价格、原组套中选价格签订的合同明细将于3月20日18时起被冻结,并调整为新的价格。请各单位在3月20日18时前及时以原中选价格、原组套中选价格完成采购交易工作,并在后续按照新价格重新申报合同明细。

【广东】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关于公示拟挂网产品的通知(2024年3月份第1批)

2024-03-18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工作部署,为做好耗材产品挂网工作,现将2024年3月份第1批拟挂网产品进行公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广东】肇庆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3年7月更新)

2024-03-18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肇庆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调整2024年第四批128个药品挂网交易价格的通知

2024-03-18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近期,湖南康寿制药有限公司等80家企业,在贵州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提交了128个药品的降价申请,价格调整表详见附件。调整后的价格于2024年3月19日起正式执行,请各相关医疗机构按下调价格采购和使用。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公布2023年国家医保谈判、竞价及同通用名药品第四批挂网交易目录的通知

2024-03-18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国家医保协议期内谈判、竞价及同通用名药品第四批挂网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药品挂网交易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监管创新意见的通知-黑药监械〔2024〕37号

2024-03-18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我局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监管职能作用,与产业界建立多通道、多维度、灵活便捷的沟通交流渠道,服务监管高水平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集省内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医疗器械监管有关法规政策的意见建议。

【辽宁】关于恢复部分药品挂网采购资格的通知

2024-03-18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我省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原则和《关于规范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9〕63号),部分产品被暂停挂网采购。被暂停挂网的药品,符合梯度降价标准或通过一致性评价后,企业可申请恢复挂网。

【山东】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4-03-18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山东省医保局《关于印发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3月25日之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

2024-03-18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依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C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LP》)、《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省药监局决定对我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以下简称GCP机构)和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以下简称GLP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2024)的通知-陕药监办发〔2024〕17号

2024-03-18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全省医疗器械生产监管,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和《陕西省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督管理办法》(陕药监办发〔2023〕17号),省局制定了《陕西省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2024)(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陕西省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类监督管理办法》(陕药监发〔2024〕3号)对《目录》中所列品种的生产实施重点监管,并及时通过“陕西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完善相关监管信息。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 版)》的通知-陕医保办发〔2024〕5 号

2024-03-18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事项管理,提升服务效能,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要求,我们制定了《陕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医保发〔2023〕71号

2024-03-1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施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审计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部门联合审议研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2024年2月挂网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信息公示

2024-03-18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我市药品交易采购挂网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挂网价格协同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2月挂网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我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相关规定的通知-渝医保发〔2024〕7号

2024-03-18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满足我市参保人员在医疗、诊疗方面的合理需求,科学合理优化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规定,切实支持我市医疗机构良性发展,按照有关规定,我局对现行《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调整后的医保支付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