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月29日

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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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物质的公告

2023-01-29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标准物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批准国家一级标准物质91项、国家二级标准物质1277项,现将批准的国家标准物质予以公布。

关于适用《Q3D(R2):元素杂质》《M10:生物分析方法验证及样品分析》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的公告(2023年第16号)

2023-01-2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推动药品注册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经研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适用《Q3D(R2):元素杂质》《M10:生物分析方法验证及样品分析》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见正文。

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上市

2023-01-2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药监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按照药品特别审批程序,进行应急审评审批,附条件批准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申报的1类创新药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商品名称:先诺欣)、上海旺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1类创新药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商品名称:民得维)上市。

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病人监护仪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公告(2023年第6号)

2023-01-2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企业申请,现注销申泰克股份公司病人监护仪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编号:国械注进20172072315。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YY/T 1888-2023《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的公告 (2023年第14号)

2023-01-2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YY/T 1888-2023《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已经审定通过,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适用范围和实施日期见附件。

【国家】关于公开征求《eCTD实施指南V1.1(征求意见稿)》及《eCTD验证标准V1.1(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3-01-2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的公告》(2022年第110号)要求,统一eCTD申报资料和电子申报资料关于文件大小的有关要求,药品审评中心对《eCTD实施指南V1.0》(以下简称《实施指南》)及《eCTD验证标准V1.0》(以下简称《验证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

【天津】关于治理和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01-29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等文件要求,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现将《关于治理和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可在2023年2月6 日18:00前,通过以下方式查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上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通知-沪卫食品〔2023〕3号

2023-01-29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有效落实国家和本市食源性疾病监测任务要求,加强“十四五”期间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监测报告机制,高质量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关于下达2023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研究专项(卓越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

2023-01-29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研究专项(卓越项目)的通知》(沪卫科教〔2022〕41号)要求,我委开展了2023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研究专项(卓越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上海】关于本市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卫人口〔2023〕2号

2023-01-29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本市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详见正文。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大医保发〔2023〕7号

2023-01-29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辽医保〔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1-29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推动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粤府〔2021〕28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2〕10号)有关要求,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中医药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进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2年12月广东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的通告

2023-01-29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与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卫规〔2019〕8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2020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技术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粤卫财务〔2019〕28号)、各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自主申请以及专家论证评审结果,经研究,同意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汕头市妇幼保健院等17家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现将名单予以发布,并放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正本。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维护国家医保信息编码的通知

2023-01-29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体外诊断试剂编码规则和方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27号)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请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尽快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窗口(https://code.nhsa.gov.cn/)-“医保体外诊断试剂”模块按要求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类相关产品医保编码信息维护工作。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9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省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提升能力,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现公布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省医保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关于对广东省中医经典病房建设试点单位名单的公示

2023-01-29 【广东省中医药局】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经典病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22〕70号),经有关程序审核,拟确定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10家医院为广东省中医经典病房建设试点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1日17时前,向我局书面反映。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9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我委按照《2022年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围绕本部门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切实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优化完善政府信息申请办理,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主要情况综述如下:详见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纳入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3-01-29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按照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用药保障水平,扎实推动国家新版药品目录落地,根据《湖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近期我局将开展2023年湖南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相关工作,现公开接受企业纳入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江苏】关于公开征求第十二批21个品种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意见的公告

2023-01-29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关于制定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的通知》(苏药监办审批〔2021〕28号),第十二批21个品种的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公示稿)已经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审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关于发布《江苏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实操指南(试行)》的公告

2023-01-29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规范开展药物警戒工作,根据《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江苏省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实操指南(试行)》(附件),现予发布。

关于《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30114)公示

2023-01-29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现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30114)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1月31日。

关于《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1年版)》(20230128)公示

2023-01-29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现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1年版)》(20230128)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1月31日。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9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宁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9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现发布《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1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山东青岛】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经办与服务标准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医保字〔2023〕2号

2023-01-29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工作提质增效,切实保障失能失智参保人权益,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21〕6号)、《关于实施〈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医保发〔2021〕12 号)和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管理与服务地方标准体系等文件要求,对我市长护险经办与服务实施标准化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山东青岛】关于推动长期护理保险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3-01-29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根据党的二十大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要求,以及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22〕1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21〕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推动我市长护险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山东青岛】关于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委托经办机构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医保字〔2023〕4号

2023-01-29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委托经办工作,推进长护险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6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22〕17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21〕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关于加强长护险委托经办机构监督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山东青岛】关于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协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医保字〔2023〕3号

2023-01-29 【青岛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定点机构管理,充分发挥“服务协议”在约束定点护理机构权责、规范服务行为等方面的作用,提高长护险运行质量,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21〕6号)等文件,结合长护险管理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协议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2023-01-29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省药监局将执业药师注册事项委托设区的市实施。省药监局向各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承接主体提供“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自公告之日起用于办理执业药师注册事项。

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3-01-29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为鼓励人民群众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22号)等规定,我们起草了《山东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广东】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肇医保函〔2023〕16号

2023-01-29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6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虹膜复位术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43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粤发改规〔2019〕2号)精神和要求,结合临床需求实际,我市制定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重庆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第五批的公告-渝药监公告〔2023〕4号

2023-01-29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要求,《重庆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第五批8个品种,经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3年3月19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