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3月31日

2023.03.31
读要网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产品检验方案的通知-药监综械管〔2023〕28号

2023-03-3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通知》(药监综械管〔2023〕5号),现将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产品检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国家】2023年3月31日中药品种保护受理公示

2023-03-3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2023年3月31日中药品种保护受理公示

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关于发布超声软组织手术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的通告(2023年第4号)

2023-03-3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超声软组织手术设备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修订了《超声软组织手术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现予发布。

【国家】关于征集参与透析液过滤器指导原则制定工作的相关企业、单位及医院信息的通知

2023-03-3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透析液过滤器是利用空心纤维膜的作用,配套血液透析设备使用,过滤清除透析液中的内毒素、细菌和不溶性微粒,用以制备超纯透析液。

【国家】关于麻疹病毒和腮腺炎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国家标准品说明书公示的通知

2023-03-31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中检院已完成麻疹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标准品和腮腺炎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标准品的研制,现就说明书内容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详见附件)。请于2023年04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中检院诊断试剂所。

【国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3〕33号

2023-03-31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和保障,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工作部署。为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创新保险服务模式,丰富保险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长期护理服务和保障需求,银保监会决定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以下简称转换业务)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3〕5号

2023-03-31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及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的通知

2023-03-31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按照《关于开展京津冀“3+N” 联盟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到期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本市医疗机构开展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及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发〔2023〕7号

2023-03-31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因门诊慢特病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应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视同备案后,参保人员区域内发生费用的医保报销待遇不变,执行参保地相关政策。

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沪中医药〔2023〕2号

2023-03-3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将《2023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关于部分新冠治疗药品价格调整及分类管理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3〕51号

2023-03-31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完善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8号),部分新冠治疗药品首发报价后进行了价格调整,并根据价格水平实施分类管理。

【福建】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3-31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由于相关配套文件未形成、新一轮配置规划未下达,我省目前仅有医用直线加速器、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尚余规划数可用于新增配置。经研究,2023年第一季度可受理医用直线加速器、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配置许可事项,在国家未出台新的配套政策前,继续沿用我省现行管理办法及配置标准,受理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4月10日。其他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事项,待国家新一轮规划下达、相关管理文件形成后办理。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药品经营首营电子资料共享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3-03-31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为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提升药品流通效率,助力探索药品监管现代化广东路径,按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开展药品经营首营电子资料共享试点工作的批复》(粤药监药二业〔2023〕78号)有关要求,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正式开展首营电子资料共享服务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广州】关于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挂网采购的通知

2023-03-31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 >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文件要求,谈判药品中的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按照医保支付标准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开展口腔种植服务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价格的通告

2023-03-31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为切实减轻群众种植牙负担、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省关于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现发布惠州市开展口腔种植服务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价格(含地址),并已注明相关医疗机构是否有意愿参与政府组织的口腔种植体集中采购和承诺接受全流程价格调控等情况,具体见附件。

【河南】关于征求《关于开展口腔牙冠限价联动挂网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3-03-31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精神,经研究,我省决定开展口腔牙冠限价联动挂网工作。现将《关于开展口腔牙冠限价联动挂网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4月2日24时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医保局电子邮箱(hnsybjjgzc@126.com)。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 《湖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3-03-31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促进湖北省医疗器械产业快速发展,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局在《湖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试行)》基础上,起草了《湖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为尽快落实该项审批程序,服务于公众,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4月29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北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讲个相关工作的通知-咸医保发〔2023〕10号

2023-03-31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新增“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项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见附件1),全市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执行。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关于申报生物医药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通知-湘药监综财函〔2023〕14号

2023-03-31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1〕44号)精神,我局印发了《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药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遴选办法》(以下简称遴选办法),现请你局根据《遴选办法》通知辖区内生物医药产业相关企业,积极申报2022年度湖南省药品监管局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南】关于印发《湘潭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3)》的通知

2023-03-31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湘潭市医疗保障局依据2020年以来省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文件,对《湘潭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0)》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湘潭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3)》(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吉林省吉林市】关于核定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吉市医保规〔2022〕6号

2023-03-31 【吉林市人民政府】

本次核定的价格为基准价,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时更新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文件有效)关于将“美阿沙坦钾片”等9个药品调出双通道药品名单的通知-赣医保办字〔2023〕10号

2023-03-31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发〔2022〕2号)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双通道谈判药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发〔2021〕15号)等文件,结合药品生产企业自主申请,经研究,现将2022年新增谈判药品中的“美阿沙坦钾片”“结构脂肪乳(20%)/氨基酸(16)/葡萄糖(13%)注射液”“肠内营养乳剂(SP)”“注射用罗特西普”“替戈拉生片”5个药品和原谈判药品中的“注射用艾普拉唑钠”“川芎清脑颗粒”“甘海胃康胶囊”“克霉唑阴道膨胀栓”4个药品,调出我省双通道药品名单,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乙类管理。

【辽宁】关于执行注射用福沙匹坦双葡甲胺等14个药品主动降价结果的通知

2023-03-31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投标的14个药品产品在辽宁省主动降价的申请,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同意上述产品挂网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04月04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

【辽宁本溪】关于征求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通知意见的函-本医保函〔2023〕7号

2023-03-31 【本溪市人民政府】

现将《关于规范本溪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将意见建议(有无意见均需反馈)PDF版于2023年3月28日前反馈到市医保局邮箱bxsybjyyfwk@163.com。

【内蒙古】关于公布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挂网结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3〕66号

2023-03-31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关于完善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8号)要求,现将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用药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纳入挂网范围。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药品采购及配送工作,保障临床使用需求。

【山西】关于公布执行新冠感染防治药品信息的通知(第十批)-晋药招〔2023〕53号

2023-03-31 【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

《关于公示新冠感染防治药品信息的通知》(第十批)中新增产品公示期已满,现予以公布执行(详见附件)。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执行《陕西省中药饮片标准》3个品种炮制规范的公告

2023-03-31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18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根据国家药监局制定的《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第一批)》按照“国家标准已收载且炮制方法相同的品种,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不再收载”的原则对陕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目录进行了调整和规范。自《国家炮制规范(第一批)》实施之日起,《陕西省中药饮片标准》中牡蛎、青皮、石榴皮3个品种的炮制规范即行废止。

【四川】关于更新部分企业医用耗材产品价格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3〕80号

2023-03-31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根据《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医保规〔2021〕10号)、《关于医用耗材基础类业务办理事项变更的通知》(川药招〔2021〕75号)及《关于公示部分企业医用耗材产品更新价格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3〕75号),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按程序对申报企业主动申请下调部分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价格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期结束,现将公示无异议的医用耗材产品更新后的联动参考价、我省最高参考价和我省参考价信息(详见附件)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公布执行,请各医疗机构参考本公示作调价准备,在限价基础下主动议价

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意见的通知

2023-03-31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卫生健康委研究起草了《云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时间截止2023年4月17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浙江】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3-03-31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精神,现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3〕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杭州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浙江】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3-03-31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要求,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3〕10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第二批的公告-渝药监公告〔2023〕16号

2023-03-31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8年第16号)等相关规定,《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第二批196个中药饮片标准,经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2个月后执行。

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控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16号

2023-03-31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洽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种植牙服务,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做好全省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控等事宜通知如下。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药监〔2023〕16号

2023-03-31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要求,推动两地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