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9月16日

2021.09.16
读要网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等

2021-09-16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部署健全医保制度体系,更好满足群众就医用药需求;通过《地下水管理条例(草案)》,强化地下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关于公开征求《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四十九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09-1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根据国家局2019年3月2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的公告》(2019年第25号),我中心组织遴选了第四十九批参比制剂(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小儿咽扁颗粒等5种药品说明书的公告(2021年 第112号)

2021-09-1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小儿咽扁颗粒、三黄片(胶囊)、脉血康制剂、小儿肺热咳喘制剂和舒筋活血片(胶囊)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统一修订。

关于公开征求《药械组合医疗器械药物定性、定量及体外释放研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09-1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根据国家药监局监管科学“药械组合产品技术评价研究”项目任务分工,器审中心、药审中心、山东大学(山东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合作编写了《药械组合医疗器械药物定性、定量及体外释放研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希望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生产企业及有关从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关于公告征求ICH《E14:非抗心律失常药物致 QT/QTc 间期延长及潜在致心律失常作用的临床评价》指导原则中文翻译稿意见的通知

2021-09-1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为推动ICH《E14:非抗心律失常药物致 QT/QTc 间期延长及潜在致心律失常作用的临床评价》指导原则在我国的落地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原文翻译该指导原则。

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报告(2021年第二季度)

2021-09-1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报告所用数据来源于《药品监督管理2020 年年报及2021年定期(月报、季报)统计调查制度》月报、季报,数据报告期 为2021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6 月30 日。报告分别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相关行政受理、审批、监管等情况进行了汇总 分析,供药品监管系统参考使用。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2021-09-16 【中国网】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9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教育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和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将出席,介绍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河南省医疗保障行政相对人高发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1-09-16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21〕7号)要求,省医保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风险等级划分、行政处罚依据、责任单位、防控措施制定等内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河南省医疗保障行政相对人高发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征求意见稿)》。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新增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济医保发〔2021〕8号)

2021-09-16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收入结构,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山 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13 号)和《关于公布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39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新增和调整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南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琼卫妇幼〔2021〕6号

2021-09-16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科学规划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满足人民群众生殖健康需求,保障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促进生殖医学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指导原则(2021版)》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海南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 改革工作的通知

2021-09-16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1〕14号)要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现就北京市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编制床位管理的通知-并卫发〔2021〕30号

2021-09-16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24号)和山西省卫健委、山西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床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卫医发〔2021〕18号)精神,现将医疗机构编制床位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本市院前急救医疗费医疗保险支付的有关问题通知-沪医保规〔2021〕16号

2021-09-16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为了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现将本市院前急救医疗费医疗保险支付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医用耗材管理等部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拟挂靠单位及拟聘用主任委员的公示

2021-09-16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竞聘天津市医用耗材管理临床免疫和老年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和主任委员的通知》(津卫医政便函〔2021〕421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竞聘天津市感染性疾病等三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和主任委员的通知》(津卫医政便函〔2021〕513号)要求,我委组织医用耗材管理等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及聘用主任委员竞聘工作,现将竞聘后部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拟挂靠单位和拟聘用主任委员信息(见附件)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3日),公示期内如认为对本次竞聘流程不符合既定程序,可向我委医政医管处提出异议,并一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公示期外提出的异议或公示期内提出的异议超出上述内容的,我委不予受理。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药品科研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甘药监函〔2021〕24号

2021-09-16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规范和加强我省药品监管系统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益,切实做好药品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省局将组织2020年度药品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

2021-09-16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了《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现将《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2021年度我单位申报湖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公示

2021-09-16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司参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湖南省区域医疗信息共享与协同服务平台》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9月15日-9月22日。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 2021医保年度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医保中心〔2021〕84号

2021-09-16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规程等2个文件的通知》(厦医保〔2021〕80号),现将2021医保年度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出预算总额及有关指标参数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

2021-09-16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精神,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辽政发〔2021〕17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国药监法〔2021〕40号)要求,结合我省药品监管实际,现就全省药品监管领域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