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3月21日

2022.03.21
读要网

关于公开征求ICH《E8(R1):临床研究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实施建议和中文版的通知

2022-03-2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为推动ICH三级指导原则在国内的平稳落地实施,我中心拟定了《E8(R1):临床研究的一般考虑》实施建议,同时组织翻译中文版。现对E8(R1)实施建议和中文版公开征求意见,为期1个月。

儿童用药指导原则宣讲会课件资料向行业公开

2022-03-2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儿童用药的研制和创新,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和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联合主办的“儿童用药相关指导原则宣讲会”于2022年3月1日和8日以线上直播方式举办。这两次宣讲会分专业围绕学界和业界具有较高关注度的儿童用药指导原则进行了介绍和解读,加强了与临床机构、研发企业的沟通交流。现将两场宣讲会的课件资料在网站发布,供观看学习。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唐氏综合征等3种出生缺陷疾病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2〕78号

2022-03-2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推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提升公众优生优育知识水平和健康素养,我委组织编写了唐氏综合征、血友病、先天性心脏病等3种出生缺陷疾病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现予印发,供各地参考使用。

2022年2月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概况

2022-03-2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2022年2月1日0时至2月28日24时),全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共报告法定传染病445181例,死亡1614人。其中,甲类传染病无发病、死亡报告。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登革热、白喉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无发病、死亡报告,其余22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229407例,报告死亡1611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淋病以及布鲁氏菌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病例总数的94%。2月1日0时至2月28日24时,全国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387例,无死亡病例报告。 同期,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215774例,报告死亡3人。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病例总数的97%。

【宁夏】关于印发推进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3-21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推进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由自治区药监局、卫健委、医保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合印发(见附件),请按职责抓好落实。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省本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2-03-21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福建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专项规划》要求,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巩固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深度净化医保基金运行环境,守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医保稽查函〔2022〕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省本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17号

2022-03-2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精神,推动外贸领域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拓展外贸发展空间,提升外贸运行效率,培育外贸发展有生力量,到2025年,建成5个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的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租赁建设海外仓5个,海外仓使用总面积达到10万平米,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达到5家,实现外贸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对全区贸易高质量发展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的目标,现制定如下措施。

北京市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公示 (2022年第一期)

2022-03-21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北京市医疗器械快速审评审批办法》(京食药监械监[2018]4号),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北京万孛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申请的“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创新产品进行审查,拟同意该项目批准为北京市创新医疗器械,现予以公示。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卫生健康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03-21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北京市卫生健康科教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两区”建设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科教工作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工作总体要求,以能力建设为主线,以质量提升为核心,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健全生物安全保障体系,从创新发展和落地见效两方面持续推动,为首都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研究型病房动态评估项目遴选通告

2022-03-21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加强研究型病房建设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2年研究型病房动态评估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详见正文。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医保支持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2〕30号

2022-03-21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促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20〕35号)及《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的要求,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支持中藏医药(含蒙医药,下同)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参保群众对中藏医药服务的需求,现就做好医保支持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市州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药监局印发2022年全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2022-03-21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省药监局印发《2022年全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全面安排部署2022年药品市场监管重点任务。明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导向,深入践行“人民药监为人民”理念,不断健全制度规范,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压实主体责任,规范药品经营秩序,牢牢守住药品质量安全底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着力抓好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详见正文。

甘肃举行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发布会

2022-03-21 【甘肃省人民政府】

3月17日,甘肃举行《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请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谢宝成介绍《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组织实施等有关情况,并回答问题。出席发布会的还有甘肃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王硕明、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贾润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市监注〔2022〕1号

2022-03-21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省局研究制定了《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2022-03-21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2003年6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55号发布,根据2021年2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0号修订。

关于《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1年版)》(20220318)公示

2022-03-2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现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1年版)》(20220318)进行公示。

关于《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20318)公示

2022-03-2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现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20318)进行公示。

【上海】关于公开征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2-03-21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规范在本市开展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发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2022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关于印发《宣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暂行办法》的通知-宣医保秘〔2021〕33号

2022-03-21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以价值为导向促进医疗行为合理有效,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助力分级诊疗,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和DIP病种目录库(1.0版)的通知》和《宣城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

2022-03-21 【云南省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精神,加快我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详见正文。

关于转发《安徽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干预推荐方案(2022版)》的通知

2022-03-21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安徽省中医药学会近日组织专家制订了《安徽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干预推荐方案(2022版)》,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推荐使用。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3-21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近年来我省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和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果,大力推进“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1〕621号)的部署和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决定自2022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有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详见正文。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八批)意见建议的公示

2022-03-21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要求,云南省药监局已组织完成第八批15个品种的标准审评工作,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求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 (第七批)意见建议的公示

2022-03-21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要求,云南省药监局已组织完成第七批8个品种的标准审评工作,现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

【山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鲁医保发〔2022〕3号

2022-03-21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250403101,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费用总额最高不超过15元/次,其中,项目最高价格5元/次,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执行零差率政策。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

2022-03-20 【中国人民政府】

科技伦理是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需要遵循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是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科技创新快速发展,面临的科技伦理挑战日益增多,但科技伦理治理仍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领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已难以适应科技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为进一步完善科技伦理体系,提升科技伦理治理能力,有效防控科技伦理风险,不断推动科技向善、造福人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现就加强科技伦理治理提出如下意见。

【山东】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6号

2022-03-20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含检测试剂)价格最高不得超过28元/次。医保支付标准相应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规范进行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量,最高价格为6元/人次,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临时项目价格的通知-云医保〔2022〕30号

2022-03-20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最高限价标准为5元/次,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允许除外单独收费,实行"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含除外收费的试剂耗材)不超过15元/次。项目及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纳入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疫情防控与疫苗接种工作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2022-03-20 【中国网】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定于3月19日(周六)下午3:00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医政医管局负责同志和疫苗研发专班、中国疾控中心、北京地坛医院专家将出席,介绍从严从实 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