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0月29日

2021.10.29
读要网

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1-10-29 【商务部】

药品流通行业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行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药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完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提高药品流通效率,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国家相关规划以及《“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有关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规则》的公告(2021年第129号)

2021-10-2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规则》,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则所述体外诊断试剂是指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按照药品管理的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不属于本规则规定的范围。用于细胞治疗、细胞回输、辅助生殖等的细胞培养基类产品,不属于本规则规定的范围。本规则用于指导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的制定和调整,确定新的体外诊断试剂的管理类别。

部分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2021年10月29日)

2021-10-2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部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近期公开通报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转载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外周血管扩张球囊导管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公告(2021年 第127号)

2021-10-2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企业申请,按照《自行注销医疗器械注册证程序》的要求,现注销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以下2个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详见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开征求对《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2021-10-29 【工业和信息化部】

按照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安排,我们组织修订形成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关于对《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1-10-29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科学界定平台类别、合理划分平台等级,推动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各类平台用户的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2021年度卫生健康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内卫科教字〔2021〕552号

2021-10-29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为落实全区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及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使先进、成熟并具有推广价值的卫生健康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直接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各盟市及各单位推荐的卫生健康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推广申报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确定了2021年度自治区医疗卫生健康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推广项目39项(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关于公开征求第五批40个品种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意见的公告-2021年第14号

2021-10-29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关于制定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的通知》(苏药监办审批〔2021〕28号),第五批40个品种的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公示稿)已经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审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省际联盟冠脉药物涂层球囊带量采购公告(二)

2021-10-29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代章】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及前期公告要求,经研究,现将本次省际联盟冠脉药物涂层球囊带量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见正文。

贵州省医保局 省民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保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数据共享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函〔2021〕15号

2021-10-29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医保防贫预警信息筛查与报送工作,强化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按照《中共贵州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乡振领通〔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进一步完善医保防贫预警监测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一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

2021-10-29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申报工作流程><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湘药监发〔2021〕15号)及药品标准制定相关程序,我局已组织完成第一批28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审定,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如有同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我省制定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更新《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2020年)》的通知

2021-10-29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和9月,《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了药品数据,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执行〈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2020年)〉的通知》(赣医保办字〔2021〕18号)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执行《〈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2020年)〉的补充通知》(赣医保办函〔2021〕25号)要求,现将《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2020年)》(数据更新至10月)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江苏】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字〔2021〕36号

2021-10-29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现将《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1〕18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十三批)公示

2021-10-29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要求和《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编制工作安排,我局已组织完成第十三批28个品种的标准审评工作,现予以公示。

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五批)公示

2021-10-29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局等四部门《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要求和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方案》(赣药监药注[2021]26号)、《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赣药监药注[2021]28号)安排,我局已组织完成第五批102个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拟定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5日。

【青岛】关于新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青医保发〔2021〕31号

2021-10-29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34条。自10月15日起执行。

【青岛】关于公布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青医保函〔2021〕29号

2021-10-29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布部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的医保支付标准。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选择《关于执行京津冀鲁联盟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价格联动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1〕62号)公布的挂网品种;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采购挂网品种之外的产品的,按照国家医用耗材统一编码贯标要求,应及时报送市医保局,审核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后方可纳入医保结算。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艾叶等29个甘肃省中药配方颗粒地方标准的公告-2021年第44号

2021-10-29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药监局等四部门《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要求,根据《甘肃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和《甘肃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我局组织完成了首批艾叶等29个甘肃省中药配方颗粒地方标准的研究起草、复核、专家审评、公示、意见征求及再修订工作,现将首批29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收载为甘肃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予以发布,该标准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5号

2021-10-29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医保发〔2021〕39号)精神,结合省情实际,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医保服务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直播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粤知〔2021〕93号

2021-10-29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增强直播电商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直播电商行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水平,维护直播电商行业的市场秩序,推动直播电商行业良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GB/T39550-2020)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本指引。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执行省际联盟组织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2021-10-29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省药品采购中心已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牵头组织省际联盟地区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的挂网工作,按照《省际联盟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JLM-14-HC2021-1)》(以下简称《采购文件》)规定,现就执行省际联盟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新增12项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1〕161号

2021-10-29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按照《青海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对医疗机构上报的新增项目开展了资料审核、实地调研、成本测算和专家论证,对审核通过的12项医疗服务项目的试行价格予以公布(具体项目见附件)。

关于印发青海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药采联办〔2021〕3号

2021-10-29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委《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青海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等精神,完善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黄芪、西洋参、灵芝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黑卫食品规发〔2021〕9号

2021-10-29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工信厅、商务厅、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黑龙江省黄芪、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一批)》的通告

2021-10-29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以及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一批)》,共计43个品种,现予发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

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三批)的公示

2021-10-29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要求,我局已组织完成第三批125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的省标(公示稿)拟定工作。为确保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晋卫办监督函〔2021〕21号

2021-10-29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晋政发〔2019〕15号)和《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双随机办〔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职责,省卫生健康委制订了《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卫发〔2021〕37号

2021-10-29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务人员是战胜疫情的中坚力量,是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守护者。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广大医务人员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义无反顾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贡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激励广大医务人员持续担当作为,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发〔2021〕13号)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建立全市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机制,形成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详见正文。

【上海】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市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卫中管〔2021〕12号

2021-10-29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等要求,进一步推进本市中西医结合工作,提高医疗机构健康服务能力和综合医疗救治水平,经研究,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决定继续推进本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专项建设工作。

关于上海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挂靠单位的公示

2021-10-29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关于对上海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挂靠单位进行招标的通知》,我委于2021年9月29日举行了上海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挂靠申请单位专家评审会。按照评审专家意见,确定中标单位为:华东医院。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用氧批发企业检查要点(试行)》的通知 新药监规〔2021〕8号

2021-10-2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用氧批发企业检查要点(试行)》已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6日,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药监综械管〔2021〕65号

2021-10-29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加强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药监综械管〔2021〕84号)要求,省药监局制定了《河南省加强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关于十二省(区、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2021-10-28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执行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合同签订、中选价格调整和中选产品备货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11月1日起,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能够惠及全省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