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3月27日
【国家】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2023-03-27 【财政部】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北京】关于调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3-03-27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现就调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发〔2023〕6号
2023-03-26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相关要求,本市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共设立4档调控目标(附件1)。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指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完整治疗周期内的单颗常规种植牙相关医疗服务收费的总和,包含单颗常规种植全过程的医事服务费、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单颗)、扫描设计建模打印费(单颗)、麻醉费和相关药费。为开展单颗常规种植须进行的拔牙、牙周洁治和根管治疗,以及所需的种植体系统和牙冠产品,不计入价格调控目标,按照现行政策单独收费。需要进行植骨或软组织移植的,不属于单颗常规种植范畴。
【天津】关于调整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分类管理保障范围的通知
2023-03-26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相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3〕23号)和《关于持续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和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办发〔2021〕59号)的要求,对符合我市门诊特殊病和门诊保障机制的药品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保障范围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关于公布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试剂及配套耗材限价联动结果的通知 (第四十一批)
2023-03-27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根据《关于开展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试剂及配套耗材限价联动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公布第四十一批限价联动结果,详见附件。本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试剂及配套耗材挂网采购价格将于3月28日执行,请各采购主体按不高于挂网价格在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执行网上采购。
【天津】关于开展冠脉导引导丝、冠脉导引导管、冠脉扩张球囊、药物扩张球囊四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我市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2023-03-27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为做好京津冀“3+N”联盟冠脉导引导丝、冠脉导引导管、冠脉扩张球囊、药物扩张球囊四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工作,将开展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11号
2023-03-26 【安徽省人民政府】推进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纂,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推深做实助企纾困,高效便捷兑现各类政策,最大限度压减省及省以下涉企税费水平,优化要素资源服务保障,多措并举为市场主体“雪中送炭”。强化数字技术协同,依托数字安徽建设,创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健全高效协同、便捷智能的数字政务服务体系。
【安徽】关于做好2023年卫生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爱卫办〔2023〕20号
2023-03-27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全国爱卫办将对已命名的国家卫生城镇进行复审,对新申报的国家卫生城市(设区市)开展评审,同时对我省16个市开展卫生城市创建群众满意度调查,各市要对照国家标准,完善长效机制,高质量开展卫生城镇建设。
【安徽】关于开展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药采〔2023〕71号
2023-03-27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为做好安徽省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新一轮带量采购工作,现开展产品信息维护工作。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关于开通企业在线办理招采子系统账号服务的通知
2023-03-26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现已开通企业在线办理账号服务。即日起,需开通账号的药品/耗材生产企业、进口代理企业及相关配送企业,可登录招采子系统。
【甘肃】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治理和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3-27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省医保局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要求,现将我市治理和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调控价格目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2023-03-27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印发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精神,支持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5号)规定,我局开展了新一轮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评审工作,拟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6个(附件1),拟修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55个(附件2)。
【广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灵山县第四人民医院等10家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检测点资格认定结果的批复-桂卫函〔2023〕145号
2023-03-27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报来《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灵山县第四人民医院等10家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检测点资格认定的请示》(钦卫报〔2022〕170号)收悉。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灵山县第四人民医院等10家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检测点资格认定验收合格。请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工作规范,认真做好艾滋病检测工作,确保检测质量。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琼府〔2023〕15号
2023-03-26 【海南省人民政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方针是“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执行胰酶胆汁肠溶片等5个品种药品制修订标准的通知-豫药监综药注〔2023〕22号
2023-03-27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国家药品监管局对胰酶胆汁肠溶片等5个品种(目录详见附件)的药品标准进行了制修订。现将制修订标准的药品品种目录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登陆省药监局官网下载标准内容,确保自实施之日起执行修订后的国家药品标准。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执行女贞子等61个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通知-豫药监综药注〔2023〕21号
2023-03-27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国家药品监管局颁布了女贞子等 61个品种(详见附件)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现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品种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登陆省药监局官网下载标准内容,确保自实施之日生产的饮片符合《中国药典》和《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要求。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第六批10个品种《河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的公告2023年第20号
2023-03-27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以及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第六批10个品种《河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现予发布,自2023年3月24日起实施。如有同品种规格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我省制定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
关于《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3-03-27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进一步推进中成药联盟采购工作,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下,结合中成药联盟采购工作实践,研究起草了《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3月30日17时前,将意见建议发至联合采购办公室。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82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3-03-27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北省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我们于2月份组织开展了82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立项的专家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建议立项72项,补充资料再审9项,不建议立项1项。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至3月29日。
关于开展首批湖北省医用胶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工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3〕4号
2023-03-26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本次接续采购产品为医用胶片,其国家医保局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前15位为C14020225900006。本次医用胶片接续采购采购周期为3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之日起计算。接续采购周期届满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接续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意向采购量按参加本次接续采购各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的100%累加得出。其中,激光胶片意向采购量为1408.0115万张;热敏胶片意向采购量为1563.6756万张。
关于《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草案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03-27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为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根据《中华人民社会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了《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草案建议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3月30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提出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三级公立中医(蒙医)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内卫办中(蒙)管理字〔2023〕110号
2023-03-27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现就推进自治区三级中医(蒙医)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山西】关于部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目录变更的通知-晋药招〔2023〕48号
2023-03-27 【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已挂网的部分国谈竞价药品,挂网价高于医保支付标准、且未在2023年3月23前以不高于支付标准的价格申请调整挂网价,现取消相关药品挂网价,并变更目录至其他药品备选目录(详见附件)。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启用202303版药品和耗材编码的通知
2023-03-27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为便于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到医保相关待遇,减少编码执行时间不一致对医保结算带来的影响,经研究,全省将统一启用执行202303版药品(西药、中成药)和医保耗材编码。特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物滥用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3-2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我区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物滥用监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