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0月21日

2021.10.21
读要网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国家卫生健康委就湖州市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2021-10-21 【中国网】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国家卫生健康委于10月21日(周四)上午10:00在浙江湖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医保局、湖州市人民政府、湖州市长兴县有关负责同志将出席。 介绍浙江省重点是湖州市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2021-10-21 【国务院】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位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交汇处,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起点,具有连接西南西北,沟通东亚与东南亚、南亚的独特优势。区域内生态禀赋优良、能源矿产丰富、城镇密布、风物多样,是我国西部人口最密集、产业基础最雄厚、创新能力最强、市场空间最广阔、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战略地位。为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形成有实力、有特色的双城经济圈,编制本规划纲要。

第八届中国药物警戒大会在南京举办

2021-10-2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0月20日,由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办的第八届中国药物警戒大会在南京举办。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陈时飞出席大会并讲话。陈时飞对做好药物警戒工作提出要求,一要不断提升科学认识,秉持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二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推进法规制度修订,做好技术配套和培训指导;三要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监测评价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医疗机构报告督导检查,加强新工具研究运用,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四要持续强化闭环管理,以风险管理为基石,在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等环节下功夫,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五要深化国际合作,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为全球药物警戒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余艳红书记赴凉山州调研指导妇幼健康和中医药工作并出席凉山州妇幼能力提升对口支援项目推进会

2021-10-2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10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余艳红赴四川省凉山州,出席凉山州妇幼能力提升对口支援项目推进会,并调研5家医疗保健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兴平一同参加会议和调研。现场调研中,余艳红与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她指出,凉山州要不断优化妇幼健康服务内容,关注基层人才发展,为受艾滋病影响的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推动中医药在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总结好凉山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成功经验。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指导规范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51号

2021-10-21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医保发〔2021〕3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落实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指导规范(以下简称“全省指导规范”)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宁药监规发〔2021〕3号)

2021-10-21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我区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管理,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9月修正)

2021-10-21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02年10月23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6年3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关于《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1版)(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收集情况说明

2021-10-21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我局于2021年9月18日就《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1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2条,部分采纳2条。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赣工信医药字〔2021〕24号

2021-10-21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十四五”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已经第9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10-21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 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结合全区工作实际,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药监中化秘〔2021〕105号

2021-10-21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提高我省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推动中药材产地加工的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药监综药管函〔2021〕367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规范我省用于中药饮片生产的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以下简称:鲜切药材)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确定河北省星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通知-冀卫办人口函〔2021〕11号

2021-10-21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9〕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办好10件民生实事的通知》(冀办传〔2021〕22号)文件精神,探索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路径,不断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省卫生健康委按照“一年试点先行,三年全面铺开,五年巩固提升”总体安排,组织开展了2021年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申报建设工作,确定了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星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十二批)公示

2021-10-21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要求和《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编制工作安排,我局已组织完成第十二批40个品种的标准审评工作,现予以公示。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2021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达标机构的公示

2021-10-21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司《关于做好2021年“优质服务基层”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21〕7号)的要求,我委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达标机构创建工作,经机构自评、区级申报,有1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市级复核达到推荐标准,具体单见附件。

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通〔2021〕61号

2021-10-21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脑卒中防治工作,提高诊疗效果,减少因脑卒中所致残疾发生,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广播电视局、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等9厅局决定实施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制定了《湖北省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实施方案》。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 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 改革具体措施的通知-鄂卫办通〔2021〕69号

2021-10-21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关于印发职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法规发〔2021〕13号),现将我省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具体措施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1〕158号

2021-10-21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于10月29日前至少确定1家符合条件、能够提供相应的药品供应保障服务的特殊药品定点零售药店,并报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备案,由省医保局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医保、卫生健康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次均费用等为由影响国家谈判药品配备和使用。各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需求,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品,要充分发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作用,及时召开院内药事会,确保做到“应配尽配”,要持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谈判药品的合理使用水平。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2021-10-20 【国家财政部】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不得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不论其供应商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均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孙春兰在药品审评中心调研

2021-10-20 【中国政府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19日到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调研,了解新冠病毒药物临床试验、审评服务等情况,并召开相关企业和专家座谈会,听取药物研发工作的意见建议。孙春兰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药品研发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尊重科学、遵循规律,集中科研力量,全力开展新冠治疗药物研发攻关,力争早日取得突破,为科学防控疫情、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