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月9日
【国家】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24-01-09 【国家医疗保障局】2024年1月9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23年医保工作,分析医保工作形势,研究部署2024年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作工作报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滔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颜清辉、黄华波出席会议。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3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1号
2024-01-08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新型抗肿瘤药物,提高肿瘤治疗的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肿瘤患者健康权益,自2018年起,我委组织国家卫生健康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定期制定发布《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3年版)》在2022年版基础上进行了更新完善,新增了部分药物,更新了部分药物的适应证或合理用药要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数据〔2023〕1770号
2024-01-0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通过数字化手段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时代发展红利,助力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我们研究制定了《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
【国家】2023年8月全国医疗服务情况
2024-01-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8月份,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6.0亿(不包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数据),同比提高5.9%,环比提高3.0%。 医院3.7亿人次,同比提高4.4%,环比提高2.1%,其中:公立医院3.1亿人次,同比提高4.6%,环比提高2.2%;民营医院0.6亿人次,同比提高3.3%,环比提高1.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亿人次(不包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数据),同比提高10.1%,环比提高4.2%,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0.8亿人次,同比提高20.1%,环比提高5.9%;乡镇卫生院1.0亿人次,同比提高1.9%,环比提高3.5%(见表1)。
【国家】2023年1-8月全国医疗服务情况
2024-01-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8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45.2亿人次(不包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数据),同比增长5.3%。 医院27.5亿人次,同比增长3.0%,其中:公立医院23.0亿人次,同比增长2.6%;民营医院4.5亿人次,同比增长5.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6亿人次(不包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数据),同比增长10.6%,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0亿人次,同比增长20.9%;乡镇卫生院7.9亿人次,同比增长2.9%(见表1)。
【国家】2023年1-8月全国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病人费用情况
2024-01-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次均门诊费用: 2023年1-8月,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392.4元,与去年同期比较,按当年价格上涨7.1%,按可比价格上涨6.6%;二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254.4元,按当年价格同比上涨12.2%,按可比价格同比上涨11.6%。 二、次均住院费用: 2023年1-8月,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次均住院费用为13190.3元,与去年同期比较,按当年价格下降5.4%,按可比价格下降5.9%;二级公立医院次均住院费用为6562.9元,按当年价格同比下降3.4%,按可比价格同比下降3.8%。
【国家】2023年1-7月全国医疗服务情况
2024-01-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7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39.2亿人次(不包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数据),同比增长5.2%。 医院23.8亿人次,同比增长2.8%,其中:公立医院19.9亿人次,同比增长2.3%;民营医院3.9亿人次,同比增长5.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6亿人次(不包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数据),同比增长10.6%,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2亿人次,同比增长21.1%;乡镇卫生院6.9亿人次,同比增长3.0%(见表1)。
【国家】2023年1-7月全国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病人费用情况
2024-01-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次均门诊费用: 2023年1-7月,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393.6元,与去年同期比较,按当年价格上涨8.0%,按可比价格上涨7.5%;二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255.0元,按当年价格同比上涨13.3%,按可比价格同比上涨12.7%。 二、次均住院费用: 2023年1-7月,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次均住院费用为13326.9元,与去年同期比较,按当年价格下降4.6%,按可比价格下降5.1%;二级公立医院次均住院费用为6601.8元,按当年价格同比下降2.8%,按可比价格同比下降3.3%。
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关于公开征求《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4-01-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工作安排,我司组织开展了《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工作,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国家】2023年7月全国医疗服务情况
2024-01-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7月份,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5.8亿(不包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数据),同比提高3.1%,环比提高1.2%。 医院3.6亿人次,同比提高1.5%,环比提高3.3%,其中:公立医院3.0亿人次,同比提高1.6%,环比提高3.5%;民营医院0.6亿人次,同比提高0.8%,环比提高2.1%。
【国家】关于氨肽素片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4-01-09 【国家药典委员会】我委拟修订氨肽素片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WS-10001-(HD-0869)-2002。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氨肽素片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
【国家】第四季度医疗器械监管风险会商会召开
2024-01-0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月8日,国家药监局器械监管司组织召开2023年第四季度医疗器械监管风险会商会。中检院、核查中心、评价中心、南方所、受理和举报中心、传媒集团等单位围绕第四季度医疗器械监督抽检、飞行检查、不良事件监测、网络销售、投诉举报和舆情监测等情况进行风险会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并讲话。
【国家】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目录
2024-01-0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作为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的新工具、新方法、新标准,在提高科学审评能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器审中心坚持科学性原则,构建与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指导原则体系。
【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学术成果交流会在京召开
2024-01-09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月5日,中医药领军人才学术成果交流会在京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余艳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秦怀金主持会议,副局长、党组成员黄璐琦出席会议。
【国家】关于征求《内镜清洗消毒器》等2项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01-09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全国消毒技术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组织完成了《内镜清洗消毒器》等2项医疗器械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03月08日前反馈意见。
【安徽】关于对《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机构建设和服务规范》长三角统一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4-01-09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机构建设和服务规范》长三角统一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2月9日。
【安徽】关于规范省际联盟中成药集采中选药品挂网的通知
2024-01-09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依据《关于执行国家骨科脊柱和省际联盟中成药、中药饮片、关节用骨水泥、一次性活检针等集采中选结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87号)相关规定,我省于2023年1月1日执行省际联盟中成药集采中选结果。目前仍有部分中选品未规范挂网(详见附表)。为规范集采结果全面落地执行、保障临床用药,请未在我省挂网的中选品投标企业尽快在“药品集中招标系统”内申报产品信息,并及时递交调整药品采购属性的申请,以便能将药品调整至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的“中成药联盟集采”模块内,以“省际联盟中成药中选品”标识,规范网上集中采购。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关于公示2023年11月拟新增给药途径及过评药品阳光采购目录增补的通知
2024-01-09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挂网目录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19〕92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产品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2019〕57号)要求,结合2023年11月企业申报情况,经专家论证,现将拟新增给药途径及过评药品阳光采购目录增补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广东】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已备案有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深市监公告〔2024〕1号
2024-01-09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备案有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6894个,现予以公布(具体产品目录见附件)。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公布2023年医用耗材第十二批审核结果的通知
2024-01-09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贵州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2023年第十二批医用耗材审核结果已对外进行了公示。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执行十九省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01-09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根据《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HN-YPLM2023-1),现就做好十九省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南三门峡】关于河南省西南区域联盟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公告(二)
2024-01-08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河南省西南区域联盟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信息公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55号
2024-01-08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的通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北省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能组织开展申报试行、转正的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下简称价格项目)相关工作为加快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现就进一步完善我省价格项目的申报受理、审核、评审、结果运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吉林】关于吉林省专项调整20项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吉医保联〔2023〕48号
2024-01-09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落实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 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66号)相关要求,专项调整了2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关于做好吉林省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的通知-吉医保联〔2023〕49号
2024-01-09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为加强和改进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委《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72号)《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吉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吉发改价调〔2022〕77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吉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医保联〔2023〕14号)有关要求,优化吉林省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的管理模式,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吉林】关于整合规范及调整部分吉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吉医保联〔2023〕47号
2024-01-09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落实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 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反馈江西省医保局肝功生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专项调整报告意见的函>的函》要求,整合规范及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关于公布2023年第十二批创新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结果的通知
2024-01-09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21〕32号)和《关于常态化开展创新药品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十二批创新药品增补工作,经企业申报、资质审核、价格信息采集和公示程序,有4个企业的4个产品符合直接挂网要求,现将创新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结果(详见附件)面向社会公布,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自2024年1月10日零时起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科技领域、教育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7号
2024-01-09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医疗卫生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科技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教育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学原料药再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药监函〔2024〕12号
2024-01-08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学原料药再注册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29号)要求,化学原料药登记注册、补充申请及再注册申请属于行政许可行为。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化学原料药再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青海】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2024-01-09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青海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 7 号;邮编:810000;电话(传真):6233592)。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十九省联盟集采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晋医保函〔2024〕1号
2024-01-09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十九省(区、兵团)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HN-YPLM2023-1)》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执行河南十九省联盟集采药品中选结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四川】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中医熏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2024-01-09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规〔2023〕7号)要求,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四川省定价目录》等规定,经相关公立医疗机构申报,我局按程序开展了中医熏洗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并报省医疗保障局同意,现予以公示。
【新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4-01-0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报讯 2023年12月21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