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9月30日
【国家】关于公开征求《药物免疫毒性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2-09-3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近年来,随着大量免疫相关治疗药物研发申报涌现,药物对免疫系统的安全性已成为一个备受瞩目的问题。现有ICH S8指导原则主要针对化学药物,不包含生物制品。国内目前尚无较为全面的针对化药和生物制品免疫毒性的指导原则。为更好地引导药物研发过程中对潜在免疫毒性的评价,药品审评中心组织撰写了《药物免疫毒性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经中心内部讨论,并征求部分学术界和工业界专家意见,现形成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六十批)的通告(2022年第49号)
2022-09-3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审核确定,现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六十批)。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揭榜攻关入围结果的通报-国卫办规划函〔2022〕336号
2022-09-3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揭榜攻关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1〕564号)要求,各地各单位积极踊跃申请开展揭榜攻关工作。我委组织专家认真评审,确定了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揭榜攻关入围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头孢唑林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22年第82号)
2022-09-3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头孢唑林注射剂(包括注射用头孢唑林钠、注射用头孢唑林钠/氯化钠注射液)说明书内容进行统一修订。
国家药监局对2022年度疫苗生产巡查进行督导
2022-09-3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28日,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黄果带队赴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督导2022年度疫苗生产巡查工作,听取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巡查检查组等工作情况汇报,要求相关部门有序有力做好疫苗质量监管和巡查工作。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2022-09-30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深化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全面推进实施《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标准化对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北京市标准化办法》《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8年版)修订事宜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2-09-30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8年版收载品名与《中国药典》2020年版收载品名相同,但炮制方法不同,且未纳入修订范围的品种(详见附表),在新修版炮规发布后,拟统一执行现行版《中国药典》。此类品种中,如对2008年版炮规收载品规仍有需求的,请于2022年10月10日前反馈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
关于2022年北京市中成药带量采购限价(成交参考价)澄清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2-09-30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根据2022年北京市中成药带量采购药品限价(成交参考价)公示结果,按照工作安排,现组织有关企业对相关产品信息进行澄清,具体内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天津市医保局关于对《关于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2-09-30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津政办规〔2020〕24号)及其实施细则有效期即将届满。为做好文件修订工作,我们对现行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关于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医保局天津市医保局河北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扩大京津冀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互认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09-30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为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强三地医疗保障工作协同发展和制度创新,让人民群众共享协同发展成果,根据《京津冀医保协同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有关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扩大京津冀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互认范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委员会的通知-沪府办〔2022〕33号
2022-09-30 【上海市人民政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委员会。主 任:张 为 副市长;?副主任:庄木弟 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学军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上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职业病诊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卫职健〔2022〕29号
2022-09-30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病诊断工作专业性、公益性、政策性强,职业病诊断机构责任重大,根据《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上海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沪卫规〔2022〕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本市职业病诊断机构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劳动者享受优质高效的职业病诊断服务,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公布2022-2023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沪卫中发〔2022〕20号
2022-09-30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卫中发〔2022〕9号),本次共受理有效申报课题217项,经形式审核、专家评审及最终审定,确定127项课题列入2022-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计划。立项课题中包括创新团队类课题11项、青年引导类课题116项。现将立项课题计划及经费资助情况予以公布(见附件)。
关于公布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人才类项目结业人员名单的通知-沪卫中发〔2022〕21号
2022-09-30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我委委托上海中医药大学以及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分别实施了“上海市中医药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编号:ZY(2018-2020)-RCJS-1001)”“上海市杏林新星计划(项目编号:ZY(2018-2020)-RCJS-1002)”“上海市高级中西医结合人才计划(项目编号:ZY(2018-2020)-RCJS-1003)”。经过建设,项目已经完成预期目标,予以通过验收。另外,王见义等97名同志完成全部培养计划,结业考核合格,现将名单(见附件1、2、3)予以公布。
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卫职健〔2022〕28号
2022-09-30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2〕7号,以下简称《通知》,请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下载)。现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本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关于印发《上海市健康老龄化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沪卫老龄〔2022〕3号
2022-09-30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需求,稳步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上海市健康老龄化行动方案(2022—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关于印发 《上海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卫规〔2022〕24号
2022-09-30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是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的医疗救助制度。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是指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渠道筹集,按照规定用于身份不明确或者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费用补助的专项基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遵循公开、透明、专业化、规范化的原则。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的疾病应急救助工作。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缓缴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的通告〔2022〕年第20号
2022-09-30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稳经济有关政策措施的要求,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缓缴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的公告》(2022年第81号),现就缓缴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征求《安徽省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2-09-30 【蚌埠市医疗保障局】为常态化推进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安徽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皖医保[2022]38号)要求,蚌埠市医疗保障局在征求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安徽省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湖南】关于调整长沙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长医保发〔2022〕58号
2022-09-30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为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解决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基础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滞后和价格偏低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1]20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71号)等文件精神,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湖南常德】关于印发《常德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的通知-常医保发〔2022〕16号
2022-09-30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为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发展,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21〕3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1〕18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0)〉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24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71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19号)和《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综合医改规范医疗行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统一、规范和调整,形成《常德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见附件)并印发执行。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血站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闽卫医政〔2022〕109号
2022-09-30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加强我省血站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临床用血需求与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国血站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4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制定了《福建省血站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名中医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闽卫中医〔2022〕112号
2022-09-30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7〕37号),实施中医“名医、名科、名院”发展战略,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制定了《福建省名中医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福建省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闽卫妇幼〔2022〕114号
2022-09-30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保障实施优化生育政策,维护母婴权益,促进母乳喂养,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21〕38号)要求,结合本省实际,省卫健委等14个部门共同制定了《福建省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闽医保〔2022〕109号
2022-09-30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为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引导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管理的通知》(闽医保〔2022〕94号)精神,经研究,对部分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进行调整,调整情况详见附件,执行时间从2022年10月15日开始。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2〕108号
2022-09-30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现将《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粤卫办老龄函〔2022〕12号
2022-09-30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将《广东省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定广东省营养指导员培训机构名单(第二批)的通知-粤卫食品函〔2022〕15号
2022-09-30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更好地推进广东省营养指导员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根据《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营养指导能力提升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营便函〔2021〕28号)、《国家营养指导员培训考核专家工作组关于营养指导员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营养培专〔2021〕5号)、《广东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营养指导能力提升培训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卫食品函[2021]20号)及《广东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建广东省营养指导员培训考核专家工作组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省按照《营养指导员培训机构遴选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开展了第二批营养指导员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经公开征集、自愿申报、专家评议和综合评估,研究确定了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营养师协会、广州市花都区东方均膳职业培训学校、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广州健康城市促进会、广东省食品安全质量协会、广州市白云区常青职业培训学校、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潮州市湘桥区峻德职业培训学校、汕头检验检测学会、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广东省京粤职业培训学校、惠州市优智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15家单位为我省第二批营养指导员培训机构。请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营养指导员培训组织工作,请各培训机构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反馈我省营养指导员培训管理机构(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三和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
2022-09-30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我省落实第三批国家集采第二采购年、第五批国家集采首年采购期将分别于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0月8日结束,按照国家联采办关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0-1)》和《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2)精神和工作部署,为做好上述两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续签中选药品未来一年的采购和使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机构体医融合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卫医发〔2022〕19号
2022-09-30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全面贯彻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根据《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促进广西“体医融合、资源共享”实施意见(试行)》(桂体发〔2020〕6号)有关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制定了《广西医疗机构体医融合服务规范(试行)》。
【广州广西】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开展智能化审批工作(第一批)的通知-桂药监函〔2022〕574号
2022-09-30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深化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务发〔2022〕2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医药营商环境,优化办事流程,提供高效便捷政务服务,我局决定从2022年10月8日起,在全区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智能化审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广州】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
2022-09-3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三和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2〕313号)要求和工作安排,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将于新交易采购模块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第五批国家集采”)第二采购年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征求《“十四五”海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2-09-30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研究拟制了《“十四五”海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共识,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求相关意见、建议。
关于对《养老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规范》 河北省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2-09-30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养老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网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30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求《河南省药学类(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价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2022-09-30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药学类(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际,在深入调查、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我们拟定了《河南省药学类(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价标准(试行)》。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河南省药品监管领域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2-09-30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通知-湘卫医发〔2022〕7号
2022-09-30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美容项目分级,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管理,提升医疗美容服务水平,保障医疗美容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20号)有关规定,我委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美容外科与美容皮肤科部分项目交叉的情况,组织专家调整制定了《湖南省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中,美容外科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项目暂不实行分级管理。申请美容外科主诊医师资格认定的执业医师,所申请的项目不得超出所注册医疗机构相对应的级别项目范围。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人发〔2022〕5号.docx
2022-09-30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完善。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卫人发〔2022〕10号.doc
2022-09-30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将《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关于印发《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2-09-30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为切实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12号),结合省本级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请各参保单位知悉并做好本单位参保职工医保政策、法规宣传和服务工作。
【山东】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师外出手术管理的若干意见-吉卫医函〔2022〕6号
2022-09-30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医师外出手术行为,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医师、医院三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意见如下:详见正文。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生物医药产业提速畅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2-09-30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的通知-赣药监规〔2022〕12号
2022-09-30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惠企政策》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江西省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二类医疗器械创新产品注册程序》等三个医疗器械特殊注册工作程序的通知-赣药监规〔2022〕11号
2022-09-30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惠企政策》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江西省第二类医疗器械创新产品注册程序》等三个医疗器械特殊注册工作程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惠企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赣药监规〔2022〕10号
2022-09-30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惠企政策》(赣药监规〔2022〕7号)已经印发,为做好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南】关于印发《开封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2-09-30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现将《开封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务必提高思想认识,明晰职责分工,强化宣传培训,规范监管行为,确保我市DRG付费工作平稳、合规、高效运行。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中医药(蒙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的通知-内卫中(蒙)综合字〔2022〕354号
2022-09-30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全面提升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发展质量与水平,推动中医药(蒙医药)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认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2-09-30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全区中药饮片案件办理,统一“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认定尺度,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认定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内蒙古】关于做好自治区本级门诊特殊慢性病经办服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医保险办发〔2022〕20号
2022-09-30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提升自治区本级医保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做好门诊特殊慢性病经办服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医保发〔2022〕25 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卫发〔2022〕2号
2022-09-30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医疗机构信用评价赋予每个医疗机构1000分基础分值,在此基础上,设置优良信息、不良信息两类指标。信用评价指标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信用评价得分≥900分者确定为A级;≥800分且<900分者确定为B级;≥700分且<800分者确定为C级;<700分者确定为D级。评价赋分标准详见附件。
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2022-09-30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推进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中药饮片“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保障中药饮片质量安全有效,推动中药高质量发展,结合山东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信息化建设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指导原则》,现公开征求意见。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陕西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09-30 【陕西省财政厅】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退役部医保局关于修改退役安置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225号)及相关规定,我们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卫办函〔2022〕241号
2022-09-30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国卫办发〔2021〕43号),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于2022年1月配套印发了《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国卫办政务发〔2022〕1号),均为主动公开文件,请各地各单位自行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下载。现就做好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
2022-09-30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27号)文件精神,现将《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涉及省及省以下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对外公布。不涉及层级调整的事项即日起实施,涉及层级调整的事项实施日期以我局公告(2022年第26号、第27号)为准。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药监发〔2022〕23号
2022-09-30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陕西省药品标准管理,规范陕西省药品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发布实施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药材标准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5〕9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等有关规定,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陕西省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征求《四川省“十四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2-09-30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历次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健康四川建设决策部署,推动我省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护理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四川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四川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制定了《四川省“十四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9日。
【四川】关于开放“八省二区”第三批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三方合同签订的通知-川药招〔2022〕254号
2022-09-30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为确保我省“八省二区”第三批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有序推进,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将于2022年10月10日开放药品集采三方合同签订,请相关医疗机构、集采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尽快完成三方合同签订,并完成集采前的订单录入,11月1日起执行中选价格。
【四川】关于更新部分企业医用耗材产品价格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2〕250号
2022-09-30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根据《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医保规〔2021〕10号)、《关于医用耗材基础类业务办理事项变更的通知》(川药招〔2021〕75号)及《关于公示部分企业医用耗材产品更新价格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2〕242号),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按程序对申报企业主动申请下调部分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价格信息进行了公示。
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关于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产品新增及系统组合工作延期的补充公告
2022-09-30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企业应按照1号采购公告的“采购品种”要求,增补企业和产品信息(申报格式详见附件1),并参照《关于开展第三轮口腔类高值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2〕211号)的要求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维护产品基础信息,增补产品须在2022年9月30日(含)之前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
【福建】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新增DIP核心病种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医保〔2022〕94号
2022-09-30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为深化DIP支付方式改革,鼓励医疗技术创新,推进医保高质量发展,建立科学合理、灵敏有序的病种分组及分值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构建契合我市临床实际的病种分值目录库。现将规范核心病种申报、新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南郑州】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郑医保〔2022〕11号
2022-09-30 【郑州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22〕5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2〕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将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补助标准做了进一步明确,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重庆】关于公布渝川蒙鄂滇藏陕宁联盟地区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2022-09-30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渝川蒙鄂滇藏陕宁联盟地区关于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和《渝川蒙鄂滇藏陕宁联盟地区关于开展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报价等有关工作的公告》要求,联盟采购办公室于2022年9月8日和2022年9月20日开展了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47个药品联盟带量采购报价解密工作,经严格公示后,现对中选结果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