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9月14日
【国家】关于发布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专家评审结果的公告
2024-09-14 【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照《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我局组织专家对2024年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简称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进行了评审。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公告如下:
【国家】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2024版)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321号
2024-09-1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医院是提供中医药服务的重要平台,是中医药传承创新的重要阵地。依据新时代关于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新要求,在总结《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组织修订形成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2024版)》。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司栏目下载),请组织行政区域内综合医院参照执行。
【国家】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的通知-国卫食品发〔2024〕29号
2024-09-14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指导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面履行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职责,加强能力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疾控局制定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 关于2024年第一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结果的通告-国卫通〔2024〕13号
2024-09-14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第一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名单已经国家卫生健康委2024年第11次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4-09-1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药监局关于保妇康凝胶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4年第111号)
2024-09-1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保妇康凝胶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一并发布。
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注册327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2024年8月) (2024年第115号)
2024-09-1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8月,国家药监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327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67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41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17个,港澳台医疗器械产品2个(具体产品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蜂胶口腔膜转换为乙类非处方药并修订药品说明书的公告(2024年第114号)
2024-09-1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保障公众用药的可及性,指导公众合理用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将蜂胶口腔膜由甲类非处方药转换为乙类非处方药,并对非处方药说明书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5年6月11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国家】评价中心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企业座谈会
2024-09-1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医疗器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为进一步广泛听取意见、切实推进《医疗器械管理法》立法工作,9月12日,评价中心按照国家局医疗器械监管司的要求组织召开《医疗器械管理法》征求意见企业座谈会,15家器械企业代表参会并围绕医疗器械警戒相关条款发表意见。
【国家】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申请审核结果公示(2024年第10号)
2024-09-1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依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总局公告2016年168号),我中心对申请优先审批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进行了审核。下述项目符合优先审批情形,拟定予以优先审批,现予以公示。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稳妥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9号
2024-09-13 【国家医疗保障局】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巩固提升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医保发〔2024〕21号
2024-09-13 【国家医疗保障局】完善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中医病证诊断与疗效评价规范制修订通则》中医药行业标准的通告-国中医药科技函〔2024〕152号
2024-09-1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老年肌骨健康促进试点项目遴选公告
2024-09-14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北京市老年人肌骨健康筛查工作,建立社区老年人肌骨健康筛查干预试点不少于9家,并探索建立紧密型肌骨专病医联体工作机制,在具备条件的社区探索肌骨专病诊疗双向转诊模式;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肌骨健康筛查干预和持续肌骨健康管理,不少于2000人,对项目进行质量控制;
【北京】关于征求《中药饮片再加工服务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2024-09-14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202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制定的《中药饮片再加工服务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4-09-14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我局起草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上海】关于开展2024年度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引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卫中管〔2024〕7号
2024-09-14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上海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等要求,进一步推进本市中西医协同工作,经研究,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决定继续开展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中西医协同引导项目建设。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4-09-14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省医保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贵州】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省外已上市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办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2024-09-14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和省药品监管局《关于优化贵州省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的若干措施》等法规规章文件要求,制定本规程。
【吉林】关于执行四批次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吉林省中选结果的通知-吉医保办〔2024〕25号
2024-09-14 【吉林省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要求,做好医疗保障部门落实江西牵头的干扰素和十六省(区)联盟、河南牵头的十三省(区、兵团)联盟和辽宁牵头的“八省二区”第四批第二个采购周期(下称“四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吉林省中选结果采购和使用工作,规范相关配套措施,现通知如下: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吉药监规〔2024〕3号
2024-09-14 【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指导意见》经省药监局2024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经营批发零售一体化许可工作的公告(2024年 第28号)
2024-09-14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有关决策部署,促进我省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药品经营批发零售一体化许可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惠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2024-09-14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快实现我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对《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惠企政策的通知》(赣药监规〔2022〕7号)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09-14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 2024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辽宁】关于执行慈航胶囊等63个药品主动降价结果的通知
2024-09-14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江西德上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投标的63个药品产品在辽宁省主动降价的申请,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同意上述产品挂网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09月18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
【辽宁】关于恢复部分药品挂网采购资格的通知
2024-09-14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我省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原则和《关于规范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9〕63号),部分产品被暂停挂网采购。被暂停挂网的药品,符合梯度降价标准或通过一致性评价后,企业可申请恢复挂网。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十三省(区、兵团)联盟国采二三四五批药品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备选)结果的通知-青医保局函〔2024〕152号
2024-09-13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巩固药品集中采购改革成果,让质优价宜的集采产品持续惠民,根据采购文件有关规定,现就我省执行十三省(区、兵团)联盟国采二三四五批药品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备选)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青医保局函〔2024〕151号
2024-09-13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8号)以及《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H-HD2024-1),现就执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山西】关于补充公布执行采购平台新增挂网药品及备选目录申报挂网价的通知-晋药招〔2024〕124号
2024-09-14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依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药品及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挂网工作流程的通知(暂行)》(晋药招〔2024〕54号)相关要求,8月集中受理且符合文件要求的部分药品目录已于9月10日补充公示,现将公示期无异议的新增挂网药品及备选目录申报挂网价药品予以公布执行(详见附件)。
【山西】关于将部分开展价格公允性评估工作药品恢复直接挂网目录的通知-晋药招〔2024〕123号
2024-09-14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根据《关于对我省挂网目录中无国家挂网监测价药品开展省际间价格公允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晋药招〔2024〕101号)通知,我省对省平台直接挂网目录但无国家挂网监测价的药品开展价格公允性评估工作,并列入备选药品目录。在价格公允性评估工作期间,部分企业提交申诉更正了省平台药品医保编码。根据更正后的医保编码比对,相关药品有国家挂网监测价且我省挂网价不高于监测价。现将相关药品恢复直接挂网目录(名单见附件),医疗机构可正常采购相关药品。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68项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3项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7号
2024-09-14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根据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情况,经资料审查、上报审核、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程序,决定将我省“淋巴水肿综合消肿治疗”等68项原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转为正式项目,“角膜内皮移植术”等3项原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继续试行,“脑氧饱和度监测”等3个项目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4年第一批新增和兼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6号
2024-09-14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关于转发福建省药学服务价格工作的通知》《关于促进骨科手术智能辅助技术临床应用和合理收费的函》等相关要求,促进体现新质生产力的创新诊疗项目尽快进入临床,我局按程序完成四川省2024年第一批新增和兼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云南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同通用名药品(第四十九批)审核结果公示及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4-09-14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和《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要求,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好药品挂网申报工作,切实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工作要求,云南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同通用名药品挂网交易信息(第四十九批)信息审核工作已完成。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和挂网交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芦根等2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通告
2024-09-14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我局审核通过了芦根等2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修订标准,现予以颁布,自2025年3月4日起施行。颁布之日至正式实施前,按照原标准生产的配方颗粒可按原标准检验,按本修订标准生产的配方颗粒应按本修订标准检验。正式实施之后,必须按照本修订标准生产以及检验相应配方颗粒,原标准同时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