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选黑龙江省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咨询专家的公告
为更好服务于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研究,有效发挥专家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领域决策咨询作用,提高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选黑龙江省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咨询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范围
面向全省范围内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养老、医疗、保险、法律等相关从业单位中,在长期护理保障、失能等级评估、长期护理服务、医疗保险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行政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首批拟征选50名咨询专家(其中10名核心专家)入库。主要为我省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研究制定以及评估体系、标准体系、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提供专业性、综合性技术咨询指导和决策支撑,助力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在社保、医疗、护理、养老、人口、经济、商保等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作为负责人承担过长期护理保险领域课题项目。
3.在党政机关承担过长期护理保险管理工作,熟悉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长期护理保险领域有较强的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及实践能力。(满足第2条、第3条之一即可)
4.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无学术不端、不良诚信及相关工作领域违纪违法记录。
5.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黑龙江省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开展政策研究、意见咨询、课题委托、调查研究、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能够积极履行咨询专家职责和义务。每年至少参加1次长护险相关工作,或提交1份研究报告。
三、入库流程
采取公开征选、定向邀请、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组建和扩展。有意向担任我省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咨询专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黑龙江省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咨询专家申报表》,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职称等证书扫描件,以及在长期护理保险领域开展政策研究及实践等相关证明材料。
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黑龙江省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咨询专家申报表》word版、加盖公章扫描件以及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ljybjdyc@163.com。
我局将依据入库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综合比选、择优入库。对入选省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的人员名单,将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共同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