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使用超声刀加收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的通知-大医保发〔2025〕14号
2025.02.18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市医疗保障局各直属分局,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长兴岛经济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推进集中带量采购结果与医疗服务价格科学协同,结合审计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使用超声刀加收项目价格,现对使用超声刀加收项目最高限价进行调整(详见附表)。
本通知自2025年2月25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大连市使用超声刀加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连市使用超声刀加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 ||||||||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说明 | ||
三级 | 二级 | 一级及其他 | ||||||
21330000000002000 | 使用超声刀加收 | 次 | 735 | 735 | 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