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开展2025年“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药监综〔2025〕53号)精神,现就我省“药品安全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宣传周”活动时间为9月1日—7日。各地应结合实际,在此期间组织开展本地“宣传周”活动。
二、活动主题
2025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药品安全监管为民”。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药品监管工作成效。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各地要突出抓好对“十四五”期间药品监管工作成效的宣传,集中展现药品监管部门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增强公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信任和支持。
(二)深入宣传“两品一械”科普知识。积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加大对公众尤其是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科学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科普宣传的靶向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与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省直机关“天工杯”执业药师职业技能竞赛,更好发挥执业药师在指导患者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参照《2025年“药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见附件1),策划实施本地“宣传周”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医药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等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二)提高宣传质效。活动期间,各地使用统一的“宣传周”主视觉。在继续借助传统媒体开展宣传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积极动员公众参与国家药监局组织的“两品一械”领域网络知识竞赛。
“宣传周”活动相关资料(陆续发布)可登录网址https://www.cmei.org.cn/index/popular/resources_lists.html?id=599&catid=149下载。
(三)严肃工作作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总结经验做法。各地及时汇总活动开展情况(文字+图片或视频),于2025年9月19日前报省药监局综合处。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局总结材料由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报送。
请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分别确定一名活动联系人,并于8月18日前将有关人员信息报省药监局综合处。
联系人:张敏
电话:0791-88158789,13767448819
邮箱:617318415@qq.com
附件:1.2025年“药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
2.“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联系人信息表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2日
附件1
2025年“药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
一、启动仪式
拟于9月1日,在南昌举行“药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营造良好氛围。
二、系列主题宣贯活动
围绕深入实施全省“十四五”药品安全规划、推进药品监管重点工作等,组织开展主题报道、公益广告等宣贯活动。
三、“天工杯”执业药师职业技能竞赛
与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2025年省直机关“天工杯”执业药师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建,在全省执业药师队伍中营造主动学习、互相学习、全员学习的氛围,增强社会各界对执业药师的认同感。
四、“两品一械”网络知识竞赛
利用“江西药品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组织开展“两品一械”网络知识竞赛,通过有奖竞答方式提高公众参与度,提升公众学习掌握“两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和科普知识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和引导公众参加国家药监局组织的“两品一械”网络知识竞赛。
五、适老化药品说明书科普宣传活动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有关工作,介绍适老化药品说明书的形式及使用方法。鼓励更多企业和药品参与试点,引导老年群体正确阅读、使用适老化药品说明书。
六、“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
在社区、药店等场所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宣传引导居民将家中过期药品投放至指定回收箱,并通过现场讲解、宣传手册、展板等形式,向公众普及过期药品的危害、正确储存药品的方法以及定期清理家庭药箱的重要性。
七、开放日活动
协调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举办企业开放日活动,邀请行业协会、消费者、学生、媒体记者代表等各界人士走进企业,参观生产车间,了解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同步宣传安全用械用妆知识。
八、“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活动
以社区、学校为核心,采取专家宣讲、发放科普宣传资料、“安全用药大讲堂”科普宣讲、有奖问答等形式,宣传“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用药用械用妆认知水平。
九、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
组织监管执法人员、检查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医药专家、执业药师等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通过科普讲座、视频讲解、实物展示、介绍假劣产品鉴别的方法、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推动药品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十、各地开展“宣传周”系列活动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在“宣传周”期间,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主题宣贯、公众开放日、公益讲座等科普宣传活动,重点展现药品监管工作举措及成效。
附件2
“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联系人信息表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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