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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开展2025年“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25.08.14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5“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药监综〔202553号)精神现就我省“药品安全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宣传周”活动时间为9月17日。各地结合实际,在此期间组织开展本地“宣传周”活动。

二、活动主题

2025“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药品安全监管为民

三、宣传重点

深入宣传药品监管工作成效。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各地要突出抓好对“十四五”期间药品监管工作成效的宣传,集中展现药品监管部门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增强公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信任支持

(二)深入宣传“两品一械”科普知识积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加大对公众尤其是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科学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科普宣传的靶向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与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省直机关“天工杯”执业药师职业技能竞赛,更好发挥执业药师在指导患者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参照《2025“药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见附件1),策划实施本地“宣传周”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医药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等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二)提高宣传质效活动期间,各地使用统一的“宣传周”主视觉在继续借助传统媒体开展宣传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积极动员公众参与国家药监局组织的两品一械领域网络知识竞赛

宣传周”活动相关资料(陆续发布)可登录网址https://www.cmei.org.cn/index/popular/resources_lists.html?id=599&catid=149下载

(三)严肃工作作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总结经验做法。各地及时汇总活动开展情况(文字+图片或视频),2025919日前报省药监局综合处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局总结材料由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报送。

请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分别确定一名活动联系人,并于8月18日前将有关人员信息报省药监局综合处。

联系人:张敏

话:0791-88158789,13767448819

箱:617318415@qq.com

 

附件:1.2025“药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

2.“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联系人信息表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812

 

附件1

 

2025年“药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

 

一、启动仪式

拟于9月1日,在南昌举行“药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营造良好氛围。

二、系列主题宣贯活动

围绕深入实施全省“十四五”药品安全规划、推进药品监管重点工作等,组织开展主题报道、公益广告等宣贯活动。

三、“天工杯”执业药师职业技能竞赛

与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2025年省直机关“天工杯”执业药师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建,在全省执业药师队伍中营造主动学习、互相学习、全员学习的氛围,增强社会各界对执业药师的认同感。

四、“两品一械”网络知识竞赛

利用“江西药品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组织开展“两品一械”网络知识竞赛,通过有奖竞答方式提高公众参与度,提升公众学习掌握“两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和科普知识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和引导公众参加国家药监局组织的“两品一械”网络知识竞赛。

五、适老化药品说明书科普宣传活动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有关工作,介绍适老化药品说明书的形式及使用方法。鼓励更多企业和药品参与试点,引导老年群体正确阅读、使用适老化药品说明书。

六、“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

在社区、药店等场所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宣传引导居民将家中过期药品投放至指定回收箱,并通过现场讲解、宣传手册、展板等形式,向公众普及过期药品的危害、正确储存药品的方法以及定期清理家庭药箱的重要性。

七、开放日活动

协调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举办企业开放日活动,邀请行业协会、消费者、学生、媒体记者代表等各界人士走进企业,参观生产车间,了解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同步宣传安全用械用妆知识。

八、“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活动

以社区、学校为核心,采取专家宣讲、发放科普宣传资料、“安全用药大讲堂”科普宣讲、有奖问答等形式,宣传“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用药用械用妆认知水平。

九、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

组织监管执法人员、检查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医药专家、执业药师等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通过科普讲座、视频讲解、实物展示、介绍假劣产品鉴别的方法、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推动药品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十、各地开展“宣传周”系列活动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在“宣传周”期间,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主题宣贯、公众开放日、公益讲座等科普宣传活动,重点展现药品监管工作举措及成效。

 

附件2

 

“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联系人信息表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