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关于规范整合中医针法、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苏医保价招〔2025〕7号
2025.07.11
苏州市人民政府
各市、区医保局、卫健委(社会事业局),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针法、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我市中医针法、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中医类项目及价格
按照“服务产出为导向”的原则,规范整合中医针法、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设立“常规针法”等25项新的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制定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停用现行55项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
二、支持中医类项目优质优价
“常规针法”等中医针法类非药物治疗项目,按照医务人员技术等级分级定价,等级差价以政府指导价格为基础,副主任医师可上浮不超过10%,主任医师上浮不超过20%。对符合儿童加收情形的项目,6周岁及以下儿童可加收30%。
三、相关管理要求
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规范整合后的价格项目,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全面落实收费公示,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各市区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规范整合后价格项目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与指导,密切关注政策调整后的影响,对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反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实施。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5日起执行。
附件:1.苏州市中医针法、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苏州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