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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28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将甘肃祁连山药业生产的复方甘草含片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建议-医保函〔2020〕152号

2020.11.13
国家医疗保障局

吴仰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甘肃祁连山药业生产的复方甘草含片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中医药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复方甘草含片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201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对剂型进行了归并处理,按照“凡例”,《药品目录》中西药剂型在《中国药典》“制剂通则”的基础上合并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为准。“口服常释剂型”包括“普通片剂(片剂、素片、肠溶片、包衣片、薄膜衣片、糖衣片、浸膏片、分散片、划痕片)、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口服常释剂型”不包括“含片”剂型。同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除特别规定情形外的口腔含服剂不纳入《药品目录》。

二、关于将复方甘草含片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始终坚持“中西药并重”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遴选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已于2018年9月正式发布,共有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部分,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17种,中成药268种,共计685种。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建议,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民族传统、适用范围、用药习惯以及地区环境差异、生态保护等因素,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遴选调整机制,结合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目标,充分考虑中药特点,逐步合理调整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结构和数量,使之既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又能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