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深耕工程的通知

2021.09.22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十三五”期间,我市积极开展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社区妇女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及爱婴社区建设,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提供支持和保障。为进一步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科学规范,提高我市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的优质性和可及性,“十四五”期间将启动儿童早期发展深耕工程,开展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和儿童健康友好社区建设。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规范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以强化儿童早期发展“良好的健康、充足的营养、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机会、安全保障”五方面服务为重点,满足婴幼儿多样化、全方位健康服务需求,提供更加规范、优质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

(二)建设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通过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建设,优化和提升原有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服务内涵,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创新模式、丰富内容、提高水平,促进保健与临床全面融合发展。

(三)建设儿童健康友好社区。通过儿童健康友好社区建设,探索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适宜技术社区延伸,拓展基层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内涵,扩大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可及性与便利性。

二、参与单位

(一)全市所有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均可参与北京市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建设。原北京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以复评方式参与优质服务基地建设,通过评估的授予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称号,未通过的取消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称号。

(二)全市所有通过爱婴社区评估的AA级及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可参与儿童健康友好社区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

围绕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的持续发展、设施设备、服务内容、学科建设和技术推广五方面,制定《北京市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标准(2021年版)》(附件1)。对组织管理、经费支持、服务绩效,场地设施、设备配备、信息支撑,服务规模、服务项目、服务质量,学科建设、学科引领、学科合作,以及培训交流、业务指导、科学研究等15项指标进行建设评估。

(二)儿童健康友好社区

围绕友好环境、友好服务、友好照护和友好合作四方面,制定《北京市儿童健康友好社区标准(2021年版)》(附件2)。对服务设施、服务设备、服务环境,服务规划、服务指标、服务特色,咨询指导、风险评估、服务效果,以及服务整合、服务融合、服务结合等12项指标进行建设评估。

四、工作安排

(一)建设评估

1.机构建设。各机构对照《北京市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标准(2021年版)》和《北京市儿童健康友好社区标准(2021年版)》,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服务内容、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儿童健康服务需求。

2.机构申报。机构在建设基础上开展自评估,自评通过的于2021年10月15日前向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北京市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申报表》和《北京市儿童健康友好社区申报表》(附件3、4),一式两份。申报表中工作情况要对照标准中的评估指标和评估内容进行描述,将作为区级和市级材料审核的重要依据。

3.区级评估。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申报机构进行材料审核与评估,并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通过区级评估的机构申报表报至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其中,各区儿童健康友好社区按照AA级及以上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数量推荐,不足10家者推荐不超过1家,10家及以上者推荐不超过2家。

4.市级评估。市卫生健康委于2021年10-11月对各区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者逐一开展评估,确定北京市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和儿童健康友好社区机构名单,并公布结果。

(二)动态管理

北京市建立动态评估机制。自2022年起,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6月30日前,将通过儿童健康友好社区区级评估的机构申报表报至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市级评估,不断扩大儿童健康友好社区覆盖范围,并不定期对已有机构组织开展抽查评估,评估结果不合格或有社会负面影响的撤销其称号。

五、结果应用

北京市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将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建设与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妇幼健康推优评先等工作相结合,将儿童健康友好社区建设与各区卫生健康工作考核相结合。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评估结果应用机制,对相关机构给予政策倾斜和经费等支持,促进辖区医疗机构良性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从落实国家生育政策调整、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辖区相关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在开展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基础上,将该项工作作为推动本区儿童健康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支持力度,倡导先进理念,健全服务网络。

(二)完善机制,积极参与

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原则,将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建设和儿童健康友好社区建设作为提高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深度和广度的重要目标,加强机构内部管理,拓展服务内容,强化质量控制,提供优质服务。

(三)强化示范,注重引领

各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和儿童健康友好社区要建立规范高效的服务管理机制,提供连续化、规范化儿童健康全程服务,有效满足广大儿童健康服务需求。通过开展交流学习、专业培训和技术推广等,促进全市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附件:1.北京市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标准(2021年版)  

2.北京市儿童健康友好社区标准(2021年版)

3.北京市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申报表

4.北京市儿童健康友好社区申报表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