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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为什么要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与点数法相结合?

2020.12.21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精神,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与点数法相结合,改变深圳市原DRG付费政策先确定各医院基础费率的做法,引入点数法,并与所有DRG付费医院的总额预算挂钩,年底根据点数再确定各医院的实际付费金额。同时,与现推行的按病种分值付费原理保持一致,实现病种付费和病组付费的政策相衔接,为后续两种付费方式的并行和转换提供政策空间。DRG付费与点数法相结合符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向,一是模糊各病组与医疗费用的直接关系,各医院无法预先知道实际付费金额,而是通过点数体现各病组医疗资源消耗和医疗价值的差异,年底再确定各点数的单价,促使医生依据患者病情合理诊疗,引导医院专注医疗服务质量,而不是直接将患者诊治与医保付费标准相关挂钩,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二是通过点数法将总额预算实际运用到付费,确保医保基金增长可控,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