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的通知-桂药监函〔2025〕302号
2025.06.24
广东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已经自治区药监局2025年第1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