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规范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按照省医保局印发的《关于规范产科类等7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要求,普洱市医疗保障局起草《规范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整合规范了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了普洱市最高限价标准,并结合普洱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修订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jgk2121906@163.com,注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
二、将书面意见邮寄或送至:普洱市月光路1号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并注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
三、国家、省级医保局要求此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立项调整落地时间为2025年8月30日,因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程序多,所以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0日,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红云 2121906
附件:1.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规范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局,市级公立医疗机构:
为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国家医保局印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产科类等7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5〕21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5〕29号)精神,决定整合规范产科类、临床量表评估类、护理类等8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普洱市级基准价(即市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并结合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修订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整合规范产科类、临床量表评估类、护理类、器官移植类、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1—8)。同步终止相关文件中“营养风险测评”等44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9)。
二、保持政策的延续性,规范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涉及的可吸收止血材料、防粘连材料、生物胶、敷料、修补材料收费耗材,需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Ⅲ类注册证。
三、各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整合规范后的产科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基准价,在不超过最高限价标准的前提下,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四、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的有关要求和公立医疗构高质量发展需要,结合我市实际,调整“微量血糖测定”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完善“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计价单位,并调整最高限价标准;同步修订“B型钠尿肽(BNP)测定”“B型钠尿肽前体(PRO-BNP)测定”计价单位及项目内涵(详见附件10)。
五、整合规范后的产科类、临床量表评估类、护理类、器官移植类、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放射检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步明确医保支付类别(甲类、乙类、丙类)及限定支付范围,其中甲类、乙类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医疗机构实际收费价格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按实际收费价格进行支付。
六、本通知自2025年8月30日零时起执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2.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3.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4.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5.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6.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7.中医灸法、拔罐、推拿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8.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9.“营养风险测评”等终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10.“微量血糖测定”等修订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 月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关于规范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5年年初,国家医保局相继出台了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立项指南,要求各省于2025年8月30日前落地。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2025年2月20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落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加快项目落地,制定云南省基准价格,做好医保支付衔接等要求,并要求各州市同步开展调价评估。2025年6月5日和30日,省医保局下发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产科类等7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5〕21号)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5〕29号),要求各州市参照省级基准价格,制定各州市医疗服务价格。
2025年6月,普洱市医保局经评估测算,满足价格调整启动要求,未触发约束条件,为此,普洱市正式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价程序。因此次价格调整涉及医疗服务项目的重大调整,调整项目多、时间紧、要求高,任务艰巨,普洱市医保局立即着手启动价格调查,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意见的基础上,价格调整按照有升有降、平稳过度、有序衔接的原则,修订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拟定出全市基准价(普洱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最高限价)。同时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要求,同步调整“微量血糖测定”等项目价格,起草形成《关于规范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一)对省级整合规范并制定出台省级基准价的产科类、临床量表评估类、护理类、器官移植类、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放射检查等8批医疗服务项目,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结合我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制定全市基准价(普洱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最高限价),同步终止“营养风险测评”等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调整“微量血糖测定”等4项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完善“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计价单位,并调整最高限价标准;同步修订“B型钠尿肽(BNP)测定”“B型钠尿肽前体(PRO-BNP)测定”计价单位及项目内涵。
(三)医保支付类别(甲类、乙类、丙类)及限定支付范围执行省级规定。
三、价格形成
(一)在立项指南映射关系的基础上,将立项指南项目与我市现行价格项目进行逐一比对,将映射关系本地化。
(二)根据普洱市2024年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服务量,比照立项类映射的省级、普洱市级最高限价,计算出普洱市该类项目和省级最高限价的加权平均价比值。用加权平均价的比值除于省级新项目立项后的最高限价,得出普洱市该类项目最高限价。具体测算:普洱市该类项目和省级最高限价的加权平均价比值大于1的,按省级价格平移,保持普洱市最高限价不高于省级定价;比值小于0.8的,统一按省级价格乘以0.8确定价格,确保普洱市此类项目价格不偏离省级价格过多,保障医疗服务价值产出;比值在0.8-1区间的,按实际比值进行测算;支持医疗技术的发展,对医疗技术难度较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省级价格平移(器官移植类)。
(三)经测算本次服务价格立项调整,其中:产科类、临床量表评估类、护理类、中医针法类、放射检查等5类映射项目与原省级最高限价的加权平均价比值在0.8-1区间,按实际比值进行测算;中医外治类和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映射项目与原省级最高限价的加权平均价比值分别为0.77、0.69,提高到0.8,以2024年服务例数测算,预估增加医保基金支出530万元;器官移植类映射项目与原省级最高限价的加权平均价比值为0.80,提高到1,实行省级最新限价平移,以2024年服务例数测算,预估增加医保基金支出35万元。
四、下步工作
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医保局将通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审议、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报省医保局备案等程序,确保价格制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附件【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附件1: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xlsx】
附件【附件2: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xlsx】
附件【附件3: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xlsx】
附件【附件4: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xlsx】
附件【附件5:普洱市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测算表.xlsx】
附件【附件6: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xlsx】
附件【附件7:中医灸法、拔罐、推拿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xlsx】
附件【附件8: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xlsx】
附件【附件9:“营养风险测评”等终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xls】
附件【附件10 “微量血糖测定”等修订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xls】
附件【关于规范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