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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要给您读政策-3月20日

2024.03.20
读要网
读要 AI 摘要:

【国家】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4〕5号

2024-03-2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与效率,现通知如下:

【国家】关于抗病毒泡腾片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4-03-20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修订抗病毒泡腾片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YBZ25382005-2011Z。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抗病毒泡腾片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国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合规治理工作报告会在京召开

2024-03-2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3月19日,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合规治理工作报告会在京召开。会上,国家药监局南方所、受理和举报中心通报2023年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举报和处置情况。京东、阿里健康、拼多多等9家平台企业汇报合规治理情况。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四川等5个省(市)药监局汇报监管情况。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复方金银花颗粒和普乐安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4年第28号)

2024-03-2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复方金银花颗粒和普乐安制剂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统一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阿胶当归胶囊和芪参补气胶囊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4年第27号)

2024-03-2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阿胶当归胶囊和芪参补气胶囊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一并发布。

【国家】施子海副局长赴辽宁调研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管理、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等工作

2024-03-20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15日,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带队赴辽宁调研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管理、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等工作,实地调研定点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听取定点零售药店、连锁公司和医疗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和代表的意见建议。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2024-03-20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已经2024年2月23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北京】关于开展2023年京津冀药品带量采购和2021年京津冀第二批带量联动到期接续二次选择报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03-19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2023年京津冀药品带量采购和2021年京津冀第二批带量联动到期接续中“带量联动、双向选择”有关工作程序,对个别候选企业确认供应阶段放弃中选资格的药品,需组织前期选择了此部分企业药品的医疗机构于3月20日10:00至3月26日16:00,登录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进入“省级带量采购-医疗机构二次选择”功能进行二次选择报量。同步组织全市医疗机构申报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注射剂本市残缺规格(2:1配比)的预采购量及供应确认工作,进入“省级带量采购-医疗机构补报量”功能进行报量。

【北京】关于开展十五省(区、市)联盟地区接续药品主供产品供应清单确认工作的通知

2024-03-19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按照我市落实十五省(区、市)联盟地区接续工作安排,将组织相关中选企业开展主供产品供应清单确认及填报配送商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天津】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03-20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2023年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京医保办发〔2023〕14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京津冀药品联合采购工作,开展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采购项目,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天津】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弹簧圈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03-20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2023年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京医保办发〔2023〕14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开展京津冀“3+N”联盟弹簧圈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项目,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上海】关于公布部分国家新增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2024年第一批)-沪药事药品〔2024〕17号

2024-03-20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为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在上海地区的挂网工作,现就部分国家新增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关于公布部分国家新增医保竞价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2024年第一批)-沪药事药品〔2024〕18号

2024-03-20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为做好国家医保竞价药品在上海地区的挂网工作,现就部分国家新增医保竞价药品挂网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全面议价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4〕16号

2024-03-20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 号),为促进省际间价格平衡,《上海市2023年第二批全面议价药品挂网采购公示》药品不再以十五省市采购价格申投诉作为公布依据,原则上国家挂网监测价作为参照。已有国家挂网监测价的药品予以公布执行,无国家挂网监测价的药品暂不予以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关于公布2023年第七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补充挂网采购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4〕13号

2024-03-20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为做好通过(含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挂网相关工作,鼓励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药品分类挂网全面议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2〕18号)的要求,现就药品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原研参比制剂创新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4〕15号

2024-03-20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 号),为促进省际间价格平衡,《上海市2024年第一批原研参比制剂创新药品挂网采购公示》药品不再以十五省市采购价格申投诉作为公布依据,原则上国家挂网监测价作为参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关于公布2024年第二批议价药品(自费药)挂网采购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4〕14号

2024-03-20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为做好自费药品挂网相关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药品分类挂网全面议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2〕18号)的要求,现就自费药品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医疗救助经办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2024-03-20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为规范统一全省医疗救助经办管理。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 <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4号),我局起草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救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肠内营养液配置”等27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2024-03-20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我局按照定价有关程序,拟确定《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腔内动态三维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1号)中“肠内营养液配置”等2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全省基准价(见附件),形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肠内营养液配置”等27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广东】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珠海市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清单的通知-珠医保函〔2024〕40号

2024-03-20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为做好我市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信息公开工作,便于医疗机构和患者查询,市医保局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项目及价格清单,现予以发布。请各单位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径向市医保局反映。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12项新增和修订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4〕14号

2024-03-20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为推进我省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病理类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的通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 通知》等文件规定,经申报资料完整性审核、专家立项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意见征求、重要事项报告、集体审议等程序,确定了靶向治疗相关基因检测等12项新增和修订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药物警戒检查的通知-赣药监药品生产〔2024〕12号

2024-03-20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1年第65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2〕17号)和《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后药物警戒工作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4〕1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督促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规范开展药物警戒工作,落实药物警戒主体责任,结合我省监管实际,决定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物警戒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十一批)的公告-2024年第10号

2024-03-20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及国家药品标准制定相关程序,我局已组织完成景天三七配方颗粒等32个品种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审定,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同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我省制定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

关于启动第一批辽宁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产品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

2024-03-20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依据《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全省统一采购清单和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20]62号)文件有关辽宁省耗材集中采购价格实施联动机制规定,即耗材生产企业产品在全国其他省份产生新低的集中采购价格60日内,应主动进行申报。结合近期省医保局对平台医用耗材挂网采购价格联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用耗材挂网价格,交易中心分批次启动价格治理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全区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内卫妇幼字〔2024〕91号

2024-03-20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批准全区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共有9家,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共有1家,现向社会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药监发〔2024〕23号

2024-03-20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部署和要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供优质执法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就全区药品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宁夏】关于公布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宁夏主供及备供药品挂网结果的通知

2024-03-20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按照《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规范稳妥实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请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的函》及相关工作部署要求,2024年3月13日-19日,我中心发布《关于公示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宁夏主供及备供药品拟挂网结果的通知》,对资质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并开通申诉通道,期间无申(投)诉。现将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宁夏主供及备供药品挂网结果予以公布。

【青海】关于调整部分体外诊断试剂价格的通知

2024-03-20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部分体外诊断试剂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从即日起执行。

【山西】关于集中开展挂网药品价格联动工作及规范挂网数据的通知-晋药招〔2024〕36号

2024-03-20 【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

依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要求,为规范“四同药品”价格治理,现就开展调整国家监测价及规范挂网数据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省际联盟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4〕19 号

2024-03-20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为确保省际联盟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乎稳落地,按照《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文件》(JX-HC2022-01) 和陕西省医保局、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组织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医保发[2022〕9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关于做好挂网药品价格治理期间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4〕54号

2024-03-20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落实信息互联互通 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挂网药品价格治理要求平稳推进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挂网药品价格治理期间的药品挂网申报工作,切实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 “名医门诊诊查费”等拟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2024-03-20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省医保局于2024年1月10日至2月9日在省医保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了“名医门诊诊查费”等拟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4家医疗机构9条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的公告(2024年3月第2周)

2024-03-20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1个,具体见附件。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2024年3月第2次)

2024-03-20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及变更9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