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开展黄冈市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黄医保发〔2024〕31号
2024.12.30
黄冈市医疗保障局
读要 AI 摘要: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健局,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74号)精神,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鄂医保办函〔2024〕5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
二、治理目标价格
全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按我省治理目标价格执行,二级、一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按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依次下浮10%执行。(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各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政府指导价规定,可向下浮动价格,下浮幅度不限。同时严格执行价格公示、“一日清单”和价格投诉处理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黄冈市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价格项目规范治理明细表
黄冈市医疗保障局 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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