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月25日
【国家】2024年全国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24-01-25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月25日,2024年全国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雷海潮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家】《关于命名山东省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的通知》和《关于命名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的通知》解读
2024-01-25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命名山东省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的通知》和《关于命名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命名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4〕18号
2024-01-25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2〕14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2〕128号),经自评申报、省级推荐、专家评审、评估验收、网上公示和会议研究,决定命名北京市海淀区等100个县(市、区)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乐成老年事业投资有限公司等99个机构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命名山东省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4〕20号
2024-01-25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创建是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的重要内容。2018年,我委同意你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近年来,你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创建工作,在组织领导、部门协同、政策制定、服务优化、队伍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2〕14号),经申请创建、支持指导、评估验收、网上公示和会议研究,现决定命名山东省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填报指南
2024-01-2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指南旨在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上提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提供指导,并提出撰写和提交年度报告时需要考虑的要点。本指南中药物临床试验是指以药品上市注册为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的药物临床试验。
国家药监局关于成立医疗器械包装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的公告(2024年第8号)
2024-01-2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标准化组织体系,国家药监局决定成立医疗器械包装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国家】2024卷《中国中医药年鉴(行政卷)》编委会会议在京召开
2024-01-25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月22日,2024卷《中国中医药年鉴(行政卷)》(以下简称“中医药年鉴”)编委会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余艳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王志勇、闫树江、秦怀金、黄璐琦出席会议。
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冬季呼吸道疾病防治和健康提示举行发布会(2023年1月25日)
2024-01-25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定于1月25日(周四)15:00,在国家卫生健康委2号楼新闻发布厅(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冬季呼吸道疾病防治和健康提示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2023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公示
2024-01-25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重秘〔2023〕463号)要求,经组织专家审核论证,拟推荐“安菲博肽治疗缺血性脑卒中的作用及机制”等13个项目为2023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
【安徽蚌埠】市医保局印发关于动态调整蚌埠市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蚌医保发〔2024〕3号
2024-01-24 【蚌埠市医疗保障局】为全面做好国家新版药品目录落地执行工作,根据安徽省医保局 省人社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动态调整蚌埠市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蚌埠市双通道药品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广州】关于做好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4-01-25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35 号)要求,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已在平台系统内公布了相关医疗机构的协议采购量,现就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下称“弹簧圈类带量采购”)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河南】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采购公告(六)
2024-01-24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现将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采购代表品拟中选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6日。
【吉林】关于长春市专项调整19项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长医保联〔2024〕1号
2024-01-24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落实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 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66号,以下简称66号文)相关要求,专项调整了19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长春】关于整合规范及调整部分市属、县(市)区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长医保联〔2024〕2号
2024-01-24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落实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 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反馈江西省医保局肝功生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专项调整报告意见的函>的函》要求,整合规范及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国家谈判药品挂网结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4〕21号
2024-01-25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内医保发〔2023〕4号)要求,现将国家谈判药品甲氧聚二醇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等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
【山东】关于公布省直新增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鲁医保中心函〔2024〕3号
2024-01-25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医疗保险新增医药机构协议定点工作的通知》(鲁医保中心发〔2021〕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评估、结果公示,确定增加济南市市中区舜玉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家医疗机构为省直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拟通过人员执业前培训的通知
2024-01-25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有关规定,我局委托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近期对2021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拟通过人员进行执业前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第二批中药材GAP示范建设重点企业和品种的通知-川药监发〔2024〕13号
2024-01-25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四川省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市GAP领导小组推荐情况,我局近期组织开展了第二批重点企业和品种遴选。经四川省级GAP专家工作组综合评定,征求相关厅局意见,四川省GAP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四川】关于公布执行2023年第六、七、八、九批医用耗材计算机校验产品挂网结果的通知-川药招〔2024〕22号
2024-01-25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根据《关于公示2023年第六、七、八、九批医用耗材计算机校验异常产品整改情况的通知》(川药招〔2024〕17号)要求,现将公示无异议的相关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予以公布挂网(详见附件),即日起正式执行挂网结果。相关产品将纳入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重点监测名单。
【四川】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中医熏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的公示
2024-01-24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规〔2023〕7号)文件精神,将于2月1日起停用原有7项中医熏洗治疗项目,合并启用2项中医熏洗治疗项目。经公立医疗机构申报,完成相关程序后,拟定了凉山州“中医熏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现予公示。
【新疆】关于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版)》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4-01-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为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方便医疗机构和群众查询使用,我局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版)》,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反馈。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2024年1月第3次)
2024-01-25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15日至1月19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及变更72个。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的公告(2024年1月第3周)
2024-01-25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15日至1月19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1个,具体见附件。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渝医保发〔2023〕41号
2024-01-25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战略部署,经川渝医疗保障战略合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推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