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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开放性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2.05.24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促进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高医疗保障学科科研水平,结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重点,依据《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开放性课题项目管理办法》,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以下简称“医保研究院”)面向全国从事医疗保障研究的相关单位人员招标2022年度开放性课题专项研究(以下简称“开放性课题”)。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推动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为完善医保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促进我国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

二、申报范围

开放性课题面向全国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行业学协会、有关企业等单位工作和研究人员。

三、申报指南和类别

2022年度开放性课题清单详见申报指南(见附件1),申请者根据自身研究领域和学术特长,自行选择一项课题申报。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面上课题。重点课题立项1项,课题经费10万元。面上课题原则上最终立项不超过10项,每项课题经费8万元。

四、研究周期

本批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自课题立项通知发布之日算起。

五、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开放性课题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

2.申请人主持和参与过相关课题研究工作,能够承担和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能参与实际研究工作。

3.重点课题的申请人须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主持或从事科研工作经历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面上课题申请人须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且从事科研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4.每位申请人一个研究周期内限申报1项,正在承担开放性课题研究工作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5.申报课题须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六、申报要求与期限

申请人根据课题申报指南填写开放性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课题名称不得更改。

请申报人将申请书word电子版,以及申请人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的申请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zjp_ybyjy@126.com,所有申报材料均以“面上/重点-序号-课题名称-申请人-申请单位”形式命名。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4日下午5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七、经费使用和其他要求

开放性课题经费包括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两部分,其中,直接经费主要用于科研业务支出,间接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组成员绩效支出,且不超过总经费的30%。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010-81139308

邮  箱:kzjp_ybyjy@126.com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京润大厦12层

附件1.《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2022年度开放性课题申报指南》

  2.《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2022年度开放性课题申请书》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