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4月10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关于《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2024-04-1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2008年,原卫生部发布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2015年,我委组织修订并发布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为了适应和满足当前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我委组织专家再次开展修订工作,形成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4〕53号
2024-04-10 【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有利于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对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度卫生健康标准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国卫办法规函〔2024〕115号
2024-04-1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做好卫生健康标准立项工作,我委决定公开征集103个卫生健康标准项目(包括制定、修订及前期研究)的承担单位。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提出申请,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
国家药监局举办2024年第二期药品监管大讲堂
2024-04-1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10日,国家药监局举办药品监管大讲堂,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重庆大学校长王树新就医用机器人研究进展与应用开展专题讲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主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平出席。
【国家】徐景和带队到江苏开展《医疗器械管理法》立法调研
2024-04-1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7日至9日,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带队,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司法部立法三局、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有关同志,到苏州市、常州市开展《医疗器械管理法》立法调研。
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关于发布可吸收外科缝线同品种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24年第15号)
2024-04-1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可吸收外科缝线医疗器械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可吸收外科缝线同品种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国家】DRG导致医疗收入减少?导致医院亏损?这个锅DRG背不动!
2024-04-10 【国家医疗保障局】“我院实行DRG付费,一年亏损5000万元。”这两年到医院调研,类似的声音并不鲜见。对于不明就里的人一看,这样的现状会吓一大跳,DRG付费下医院亏损会如此严重?笔者在这里要澄清一下:医院亏损的锅不能让以DRG为代表的支付方式改革来背,这样的“污名化”当休矣。
【国家】DRG/DIP误区之三:患者自付费用该纳入DRG/DIP管理吗?
2024-04-09 【国家医疗保障局】“患者自付费用为什么也要计入DRG/DIP管理范畴?”“DRG/DIP付费岂不是药品不进医保目录更有利于销售?”这是公开和私下交流过程中多次收集到的问题。“患者自付费用不用计入DRG/DIP”,或者说“不应该计入DRG/DIP”,也是少部分医药行业从业者存在的误区。
【国家】DRG/DIP误区之二:DRG/DIP会捆住医生的手脚吗?
2024-04-09 【国家医疗保障局】“有了病种付费标准后不知道怎么看病,总感觉被捆住了手脚”“面对病种付费标准感觉心慌慌,生怕一不小心过了线”……当下,有这种感受的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不在少数。这,也是当前对DRG/DIP改革最大的误解之一。
【北京】关于公示十五省(区、市)联盟地区接续药品视同中选产品资格确认结果的通知
2024-04-09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关于开展十五省(区、市)联盟地区接续药品信息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本次联盟接续中非本市主供或备供药品,以及相同品种在其他联盟或省级接续项目中选的药品,若中选企业同意按该产品现行最低集采接续中选价格供应我市的,将视同具有我市中选产品资格。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现将视同中选产品确认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如对确认结果有疑义可在4月12日前将质疑函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yczxypk@ybj.beijing.gov.cn。
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二十二号
2024-04-10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制造强省建设,提高先进技术装备自主研制能力,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2024年3月27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四川】关于开展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4〕81号
2024-04-10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根据《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JX-HC2023-01)相关规定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开展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凤尾草等2个品种新疆中药配方颗粒试行标准的公告
2024-04-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特殊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知》(新药监注〔2022〕11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制订了凤尾草等2个新疆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现子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征求 《云南省医疗保障费用审核管理办法 (暂行)》意见建议的函
2024-04-10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为保证医保制度有效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医药服务,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起草了《云南省医疗保障费用审核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药品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办〔2024〕27号
2024-04-10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我市参加了京津冀“3+N”联盟药品带量联动采购。现就中选结果执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