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关于丹东市第一医院新增前庭眼反射检测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批复-丹医保发〔2025〕24号
2025.04.17
丹东市医疗保障局
读要 AI 摘要:
丹东市第一医院:
转来的《丹东市第一医院关于开展前庭眼反射检测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请示》收悉。经认真研究,同意对丹东市第一医院前庭眼反射检测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予以报备。依据《关于印发丹东市公立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意见的通知》(丹医保〔2019〕70号)、《关于制定磁共振功能成像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医保〔2024〕1号)规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按照丙类管理。
特此批复。
附件:丹东市第一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丹东市医疗保障局 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 |||||||
丹东市第一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报备价格(元) | 说明 | 医保类别 |
SX310401002000000 | 前庭眼反射检测 | 使用设备采集头速和眼速补偿性扫视数据,用于评估半规管功能,出具检测报告。 | 片 | 76 | 丙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