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增加重症医学科的批复-吉卫审批函〔2022〕3号
2022.06.27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你院关于增加重症医学科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材料审核及现场核查,同意你院增加重症医学科。
请你院于七个工作日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办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